中醫診斷的基本原則
中醫診斷的基本原則:整體審察;四診合參;病證結合。
望神的臨床意義
1.得神:即有神,臨床表現為神志清楚,語言清晰;目光明亮,精彩內含,面色榮潤含蓄,表情豐富自然;反應靈敏,動作靈活,體態自如,呼吸平穩,肌肉不削。臨床意義:提示精氣充盛,體健神旺,為健康的表現,或雖病而精氣未衰,病輕易治,預后良好。
2.失神:分為精虧神衰和邪盛神亂。①精虧神衰臨床意義:提示臟腑精氣虧虛已極,正氣大傷,功能活動衰竭,多見于慢性久病重病之人,預后不良。②邪盛神亂臨床意義:提示氣血功能嚴重障礙,氣血津液失調,多見于急性病人,亦屬病重。
3.少神:臨床表現為精神不振,兩目乏神,面色少華,肌肉松軟,倦怠乏力,少氣懶言,動作遲緩等。臨床意義:提示正氣不足,精氣輕度損傷,臟腑功能減弱。常見于虛證患者,或病后恢復期病人。
4.假神:臨床表現為久病、重病患者,本已神昏或精神極度萎靡,突然精神轉佳,神志清楚,或目無光彩,突然目光轉亮,久病面色無華,突然兩顴泛紅如妝。臨床意義:提示臟腑精氣衰竭,正氣將絕,陰不斂陽,虛陽外越,陰陽即將離決,多見于臨終之前。古人比喻為“回光返照”、“殘燈復明”。
5.神亂:臨床表現為焦慮恐懼、狂躁不安、淡漠癡呆、猝然昏倒。多見于癲、狂、癡、癇、臟躁等病人。
五色主病
1.我國正常人面色:紅黃隱隱、明潤含蓄,是有胃氣和有神氣的表現。所謂有神氣,即光明潤澤;所謂有胃氣,即隱約微黃,含蓄不露。由于時間、氣候、環境等變化,常色又有主色、客色之分。
2.五色主病:
(1)青色主血瘀、氣滯、寒證、痛證、驚風。
(2)赤色主熱證,亦見于戴陽證。
(3)黃色主脾虛、濕證。
(4)白色主氣血不足、寒證、失血證。
(5)黑色主腎虛、寒證、水飲、瘀血、劇痛。
姿態異常的臨床表現及意義
1.肥胖多因嗜食肥甘,喜靜少動,脾失健運,痰濕脂膏積聚等所致。因形盛氣虛,水濕難以周流,則痰濕積聚,故有“肥人濕多”、“肥人多痰”之說。
2.由于消瘦者,形瘦皮皺,多屬陰血不足,內有虛火的表現,易患肺癆等病。故有“瘦人多火”之說。
姿態異常的臨床表現及意義:
1.坐姿:
(1)坐而喜仰,但坐不得臥,臥則氣逆,多為咳喘肺脹,或水飲停于胸腹等所致肺實氣逆。
(2)坐而喜俯,少氣懶言,多屬體弱氣虛。
(3)但臥不得坐,坐則神疲或昏眩,多為氣血俱虛,或奪氣脫血,或肝陽化風。
(4)坐時常以手抱頭,頭傾不能昂,凝神熟視,為精神衰敗。
2.臥姿:
(1)臥時常向外,躁動不安,身輕能自轉側,多為陽證、熱證、實證。
(2)臥時喜向里,喜靜懶動,身重不能轉側,多為陰證、寒證、虛證。
(3)蜷臥縮足,喜加衣被者,多為虛寒證。
(4)仰臥伸足,掀去衣被,多屬實熱證。
(5)咳逆倚息不得臥,臥則氣逆,多為肺氣壅滯,或心陽不足,水氣凌心,或肺有伏飲。
望頭面五官
1.望頭發:小兒發結如穗,枯黃無澤,伴面黃肌瘦多見于疳積;青少年頭發稀疏易落,伴有腰膝酸軟、健忘、眩暈多屬腎虛。
2.目的臟腑分屬:瞳仁屬腎,稱為“水輪”;目內眥及外眥的血絡屬心,稱為“血輪”;黑睛屬肝,稱為“風輪”;白睛屬肺,稱為“氣輪”;眼胞屬脾,稱為“肉輪”。
3.望目態:瞳孔縮小見于川烏、草烏、有機磷類農藥及嗎啡、氯丙嗪等藥物中毒;瞳孔散大見于顱腦損傷、出血中風病等。
4.望唇:唇色深紅多為熱盛;唇色紅潤為正常人的表現;口唇赤腫而干多為熱極;口唇呈櫻桃紅色為煤氣中毒;口唇青黑多為冷極、痛極;人中滿唇反為脾陽已絕。
5.望齒:牙齒干燥多為胃陰已傷;牙齒光燥如石為陽明熱盛,津液大傷;牙齒燥如枯骨:是腎陰枯涸,精不上榮,見于溫熱病的晚期;齒焦有垢,為胃腎熱盛,但氣液未竭;齒焦無垢,為胃腎熱甚,氣液已竭;牙關緊急多屬風痰阻絡或熱極生風;咬牙嚙齒為熱盛動風;睡中嚙齒多為胃熱或蟲積所致,也可見于正常人。
6.望牙齦:牙齦紅腫疼痛多是胃火亢盛。
(1)齒衄:齒縫出血,痛而紅腫,多為胃熱傷絡;若不痛不紅微腫者,多為氣虛,或腎火傷絡。
(2)牙宣:齦肉萎縮,牙根暴露,牙齒松動,多屬腎虛或胃陰不足。
(3)牙疳:牙齦潰爛,流腐臭血水,多因外感疫癘之邪,積毒上攻所致。
小兒指紋病理變化的臨床表現及意義
1.浮沉分表里
(1)指紋浮而顯露者,為病邪在表,見于外感表證。
(2)指紋沉隱不顯者,為病邪在里,見于內傷里證。
2.紅紫辨寒熱
(1)指紋鮮紅者,多屬外感表證、寒證。
(2)指紋紫紅者,多屬里熱證。
(3)指紋色青者,主疼痛、驚風。
(4)指紋紫黑者,為血絡郁閉,病屬重危。
(5)指紋淡白者,多屬脾虛、疳積。
3.三關測輕重
(1)指紋顯于風關者,是邪氣入絡,邪淺病輕,可見于外感初起。
(2)指紋達于氣關者,是邪氣入經,邪深病重。
(3)指紋達于命關者,是邪入臟腑,病情嚴重。
(4)指紋直達指端者,為透關射甲,病多兇險,預后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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