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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醫療機構電子化執業登記與醫師、護士電子化執業注冊管理,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方便行政審批相對人業務辦理,國家衛生計生委5月11日在官網上發布《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規范(試行)》等文件。
《規范》由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同組織制定,規定了擬辦理業務申請人、執業機構和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等各方在電子化注冊管理工作中的責任分工。按照《規范》,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對電子注冊相關信息予以公開,并將審批后的登記和注冊數據完整交換至國家電子化注冊系統統一賦碼。此外,電子化注冊系統相關信息將納入國家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信用信息。
與《規范》同時發布的,還有《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系統功能規范與操作流程(2017版)》與《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基本數據集實施指南(2017版)》等。
不久前,《關于加快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發布,要求今年6月底前啟動試點,到2018年6月,全面實施電子化注冊管理,覆蓋全國所有醫療機構、醫師、護士;到2020年,基本完成電子證照的發放使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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