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衛生健康委:
現將《內蒙古自治區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地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并在規定時間內將宣傳貫徹總結報我委。
聯 系 人:張 穎
聯系電話:0471—6946623
2022年3月2日
內蒙古自治區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工作方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以下簡稱《醫師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于2021年8月20日通過,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1998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同時廢止。為深入宣傳貫徹《醫師法》,保護醫師合法權益,規范醫師執業行為,保護人民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傳貫徹目的
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醫師隊伍建設的重要論述,動員醫療衛生全系統宣傳貫徹《醫師法》,全面實施《醫師法》的各項規定和要求,保障醫師合法權益,規范醫師執業行為,加強醫師隊伍高質量發展,保護人民健康,推進健康中國建設。
二、宣傳貫徹時間
2022年2月至4月。
三、宣傳貫徹對象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廣大醫師;醫學會、醫師協會、醫院協會等行業組織。
四、宣傳貫徹要求
(一)深刻認識《醫師法》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
以醫師為代表的廣大醫務工作者是維護人民健康、推動衛生健康事業改革和發展的主力軍。《醫師法》是醫師維護自身權益的法律依據,是依法執業、規范診療行為的準則。《醫師法》的頒布為推動醫師隊伍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為加強醫務人員的待遇保障提供了重要依據;為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提供了有力支撐。
(二)準確把握《醫師法》的核心要義和基本內容。
《醫師法》立足新的發展階段,以推動醫師隊伍高質量發展,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權益為主線,繼承和發展了《執業醫師法》頒布實施20多年以來的經驗成效。構成了符合新時代國情的醫師管理的法律制度,強化了各級政府的管理和保障責任,貫徹學習《醫師法》,要深刻領會立法背景、立法宗旨,準確把握其基本內容:《醫師法》確立了醫師準入、執業管理、培訓考核、待遇保障等基本法律制度。更加突顯全社會對醫師執業的尊崇;更加注重醫師高質量的培訓和培養;更加注重醫防融合和中西醫并重,預防為主和中西醫并重是新時期衛生工作方針的重要內容;更加注重補齊基層醫師的短板;更加注重規范醫師的執業行為。
(三)切實抓好《醫師法》的貫徹落實工作。
廣大醫師、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和衛生健康領域的管理者要廣泛深入的學習和宣傳《醫師法》。
1.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將貫徹執行《醫師法》納入今后一個時期工作重點,依照本方案要求,結合自身工作實際開展宣貫活動,確保將此項工作落到實處。
2.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采取集中培訓、座談討論等多種形式,組織學習培訓宣傳,抓緊抓實全員培訓,讓全行業和相關機構人員都深刻理解法律的各項規定,進一步增強法制觀念和法制素養。將《醫師法》的各項要求運用到工作實踐中,不斷提高依法管理醫師隊伍的能力,不斷提高履行法律義務的自覺。
3.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把《醫師法》作為單位學習的重要內容,迅速安排部署宣貫學習,讀懂理清《醫師法》在提高醫師學歷條件、規范注冊管理、強化中西醫并重、增進醫防結合、完善培訓考核、加強待遇保障、補齊基層和緊缺專業短板等方面的制度設計。同時要將《醫師法》與《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質量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相結合,融會貫通,持續改進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
4.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主動聯系新聞媒體,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全面準確的進行宣傳,有針對性的答疑、解惑、示意,為營造依法保障、管理和促進醫師隊伍發展的良好法制環境,發揮積極作用。
5.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切實發揮牽頭抓總的作用,動員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方面力量,共同推動醫師隊伍的發展。醫學會、醫師協會、醫院協會等行業組織要主動作為,通過學術交流和培訓會議等形式助力《醫師法》的宣貫工作。
6.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真落實《醫師法》的要求,正當行使權利,自覺旅行義務,嚴格遵守在醫師資格考試、注冊、執業、培訓、考核、保障等方面的規定,做好追蹤問效和經驗總結,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研究解決《醫師法》頒布以來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并嚴格執法;加強跟蹤指導,及時總結有益的經驗并加以推廣,形成有利的政策和輿論氛圍。
各盟市衛生健康委負責收集匯總轄區《醫師法》宣貫落實情況,于2022年4月20日前將宣傳貫徹總結報自治區衛生健康委。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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