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3年度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工作通知
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各會計師事務所:)
為了促進我省注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提升行業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財政部《注冊會計師注冊辦法》(部長令第25號)、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辦法》(會協〔2008〕9號)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開展2013年度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工作的通知》(會協[2012]238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決定開展2013年度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工作(以下簡稱“注冊會計師年檢”),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在河南省注冊的執業注冊會計師。
二、年檢內容
(一)2012年度專職執行注冊會計師業務情況;
(二)受刑事、行政處罰或行業懲戒情況;
(三)履行會員義務情況,如綜合評價信息填報、繳納會費、繼續教育、業務報備、行業黨建、自律公約等制度執行情況;
(四)執業年齡是否符合規定;
(五)保持注冊條件情況;
(六)應進行年檢的其他內容。
三、年檢應提交的材料
(一)會計師事務所基本情況表(附件1);
(二)2013年參加任職資格檢查注冊會計師情況匯總表(附件2);
(三)2013年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基本情況表(附件3);
(四)2013年會計師事務所其他從業人員基本情況匯總表(附件4);
(五)2013年未參加任職資格檢查注冊會計師情況匯總表(附件5);
(六)注冊會計師社保參保證明復印件;
(七)事務所繳納2013年度會費發票復印件;
(八)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人事檔案存放證明或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后退回,已滿60周歲的人員可不再提供);
(九)兩份由注冊會計師簽章報告的正文首頁及簽章頁復印件;
此外,各市屬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還需提交后續教育培訓證和社保參保證明原件,以備各市注協查驗。
上述年檢應提交材料按所統一報送,復印件均應加蓋事務所公章。附件1-4還應同時提交相應電子文檔,其中附件3中有注冊會計師身份證復印件的頁面應同時提交掃描文檔,并單獨裝訂成冊。
四、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會計師,暫緩年檢:
(一)不履行會員義務的,如未按要求完成綜合評價信息上報、未繳會費、未按規定接受繼續教育、未嚴格執行業務報備制度或自律公約制度等;
(二)所在事務所在暫停業務處罰期間的;
(三)注冊會計師在暫停全部業務處罰期間的;
(四)所在事務所內部矛盾嚴重,尚未妥善解決的;
(五)具有其他執業資格未在相關機構注冊的;
(六)提供虛假年檢材料的;
(七)所在事務所不能保持設立條件的;
(八)涉嫌重大違規尚未結案的;
(九)黨組織關系與注冊關系不在同一機構且無正當理由的;
(十)其他暫不適合通過年檢的情形。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會計師,省注協將撤銷注冊,收回注冊會計師證書:
(一)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自行停止執行注冊會計師業務滿1年的;
(四)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的。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會計師,省注協將注銷注冊,收回注冊會計師證書:
(一)依法被撤銷注冊,或者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的;
(二)不在會計師事務所專職執業的;
(三)已滿70周歲的。
七、年檢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自查
1、注冊會計師應當對照本通知精神認真自查,確定是否符合任職資格條件,如實填寫《2013年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基本情況表》,連同其它需由本人提供的材料于2013年3月20日前交所在事務所。
已從原事務所轉出擬加入其他事務所或正在申請設立新所、正在辦理事務所清算的注冊會計師,2013年3月20日前直接向所屬注協提交年檢材料。
2、各事務所應積極組織本所注冊會計師參加檢查,認真審核注冊會計師提供的有關材料,登陸財政會計行業管理網(http://www.acc.gov.cn)和中注協網(http://cmis.cicpa.org.cn),核對、完善事務所信息及本所注冊會計師的基本信息。并把有關材料整理成冊后,連同相關電子文檔于2013年3月20日前報送所屬注協。
(二)檢查
1、各市注協負責本市注冊會計師年檢初審工作。各市注協按照省注協要求的工作程序開展年檢工作,檢查事務所是否嚴格執行行業的各項管理制度,如自律公約制度、業務報備制度、事務所綜合評價信息完成情況等。對涉及注冊會計師資格投訴舉報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年齡較大的注冊會計師組成的事務所應實地核查,要嚴格檢查注冊會計師的工資清單、聘用合同、考勤記錄、人事檔案托管證明、社保參保證明、業務工作底稿等情況。
各市注協應逐所進行檢查,以清理兼職、掛名的注冊會計師為重點,結合檢查情況,對每位注冊會計師提出年檢意見,匯總后分將年檢材料及年檢工作總結和實地核查報告應于2013年3月31日前上報省注協會員部。
2、省直管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年檢工作由省注協會員部直接負責,2012年度收入在50萬以下的省直事務所為實地核查重點,具體檢查名單及時間另行通知。
3、省注協將對各市注協報送的年檢材料進行復核,提出復核意見。凡發現市注協在年檢工作中出具不當意見或信息不真實的,將扣減年度綜合考評相關分值;情節嚴重的,還將提出通報批評。
4、各市注協及會計師事務所應高度重視,要做到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工作與綜合評價信息填報工作、行業信息管理系統信息更新工作有機結合,確保各項基礎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
(三)公告
1、省注協將根據審查情況,在事務所完成綜合評價信息填報、繳清會費的基礎上進行公告。
2、各事務所應在年檢結果正式發布后3日內,攜帶所有參加年檢注冊會計師證書到省注協加蓋年檢專用章。凡未繳齊證書的事務所,省注協將暫緩加蓋年檢章。
八、其它事項
(一)各會計師事務所及參加年檢的注冊會計師應對年檢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得隨意編造、變造,不得弄虛作假。省注協將組織人員對部分會計師事務所提交的材料進行核查,如發現提供虛假年檢材料的,將依照《注冊會計師注冊辦法》、《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辦法》、《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員執業違規行為懲戒辦法》、《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信息披露制度》等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各會計師事務所應如實填寫《2013年會計師事務所其他從業人員基本情況匯總表》(附件4),凡是未在該表中登記的申請注冊人員,省注協將不再批準其注冊。
(三)參加年檢的注冊會計師每人應繳納年檢費100元。按照河南省財政廳非稅收入的管理要求,省注協不代收現金,請以匯款方式將年檢費直接繳至非稅收入財政專戶。
收款單位:河南省財政廳非稅收入財政專戶
帳號:411061900010149001778
開戶行:交行經三路支行
(四)省注協在2013年1月31日至2013年3月31日暫停辦理轉所事宜。
(五)凡暫緩年檢或未通過年檢的注冊會計師,不得繼續執行注冊會計師業務,不得簽發審計報告。
(六)2013年4月20日前,無故不參加年檢或不履行會員義務的注冊會計師,省注協將予以通報批評;2013年4月30日前,仍不參加年檢、不履行會員義務的注冊會計師,省注協將予以公開譴責,并收回注冊會計證書及印章。處于協會代管狀態超過6個月的注冊會計師,省注協將根據有關規定撤銷或注銷注冊。
(七)被撤銷、吊銷注冊及未參加年檢的注冊會計師應繳回注冊會計師證書及印章。
(八)需更換注冊會計師證書的,在上報年檢材料的同時,須交近期1寸照片1張,按所粘貼至《2013年注冊會計師年檢需換證人員照片匯總表》(附件6,無需裝訂)。
聯系人:陳文曉聯系電話:0371-65741661
附件:(點擊查看附件)
⒈會計師事務所基本情況表
⒉2013年參加任職資格檢查注冊會計師情況匯總表
⒊2013年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基本情況表
⒋2013年會計師事務所其他從業人員基本情況匯總表
⒌2013年未參加任職資格檢查注冊會計師情況匯總表
⒍2013年注冊會計師年檢需換證人員照片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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