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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通學校2006年注冊會計師長期班輔導講義
[考前說明]
一、教材結構
本教材共18章,分為三部分,結構如下:
1、第一部分:稅法概論(第1章)
2、第二部分:稅收實體法(第2~16章):(1)流轉稅種(第 2 ~4章);
二、考試類型、分值
1、單項選擇題 (1×15=15分)
2、多項選擇題 (1×15=15分)
3、判斷題 (1×20=20分)
4、計算題 (4個小題,計20分左右)
5、綜合題 (3~4個小題,計30分左右)
總分合計: 100分
及格分數線: 60分
考試時間:2.5小時
三、命題特點
1、題量穩定:客觀題(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為50個小題;
主觀題(計算題、綜合題)為7~8個小題。
2、客觀題覆蓋面廣:
3、主觀題重點突出:
4、主觀題跨章節(稅種)、跨學科考核逐步增加:
5、主觀題考核難度逐步加大:業務復雜、陷阱增加、隱蔽程度提高
四、重點內容
第二章增值稅法;第三章消費稅法;第四章營業稅法;第十四章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五章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六章個人所得稅法。
五、教材主要變化內容
六、考試要求:稅法考題首頁
200×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稅法》試題卷
請考生關注下列答題要求:
1、請在答題卷和答題卡指定位置正確填涂(寫)姓名、準考證號和身份證件號;
2、請將答題卷第1頁上的第5號條形碼取下,并粘貼在答題卡的指定位置內;
3、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的答題結果用2B鉛筆填涂在答題卡上;
4、計算題、綜合題的答題結果用藍(黑)色鋼筆、圓珠筆寫在答題卷的指定位置內,用鉛筆答題無效;
5、在試題卷上填寫答題結果無效;
6、試題卷、答題卷、答題卡、草稿紙在考試結束后一律不得帶出考場。
第一章 稅法概論
【歷年考題評析】
2000年多選題1題, 共1分;
2001年 ,判斷題1題,共1分;
2002年多選題1分,判斷題1題,共2分;
2003年多選題1分,判斷題1題,共2分;
2004年多選題1分,判斷題1題,共2分。
本章為非重點章,多以客觀題(單選題、多選題或判斷題)的形式考核,所占考分為2分左右。
【重點與難點】
一、稅收法律關系中“權利主體、權利客體”。
1、權利主體
(1)征稅主體:稅務機關、海關和財政機關
(2)納稅主體:納稅人和納稅擔保人
2、權利客體(即課稅對象、征稅對象)
(1)定義
(2)征稅對象與計稅依據的區別
二、稅法的構成要素中“稅率、征稅對象、稅目”。
三、稅法的分類。
四、我國稅收的立法原則。
五、我國稅法的法律級次及其實施。
1、全國人大和人大常委會 稅收法律
2、全國人大或人大常委會授權立法
3、國務院 稅收行政法規
4、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 稅收地方性法規
5、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 稅收部門規章
6、地方政府 稅收地方規章
六、我國現行稅法體系中“特定目的稅類和財產行為稅類”。
七、我國稅收征收管理范圍中“國稅局負責征收管理的稅種和地稅局負責征收管理的稅種”。
八、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稅收收入的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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