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信息系統設計與實施
一、信息系統外包(Outsourcing)和管理 (理解)
1.信息系統外包
● 全部外包:整個信息技術部門
● 部分外包:局部應用(計算機編程,維護和數據恢復)
外包服務商提供服務的基礎是以商定的服務水平、時間和成本作為依據。
(掌握)
主要優點 | (1)外包服務供應商對不斷變化的技術有更好的了解 (2)能進行最準確的成本預測,因此可以進行更準確的預算控制 (3)專業外包供應商的服務提供商能夠提供更高標準和質量的服務 (4)公司減輕了管理專業人員的負擔,企業可按需要要求提供服務,不用長期在企業中保留信息技術部門 |
主要缺點 | (1)從長遠的戰略考慮上來看,這種成本節約是短期的 (2)當外包服務不再受公司的控制時,就失去了靈活性,企業不能根據環境的改變作出迅速的反應 (3)外包增加了成本,很難更換外包服務商或回到一個企業的內部供應 (4)供應商在質量和服務方面也有可能存在一定風險 |
2.設施管理
設施管理(facilities management)是外包發展的一種形式,通過外方來管理和運作公司信息技術服務的一部分或全部。
【說明】無論是外包或是設施管理都存在失控的風險,因此,可以采取在企業內部保留一小部分信息技術專家的方式,也可以采取由供應商派駐人員的方式。
二、信息技術共享服務中心 (熟悉)
共享服務中心為企業內大部分或所有部門提供所需服務。信息技術共享服務中心獨特的屬性是它們在企業內提供共同的信息技術服務,包括系統設計、數據處理、信息技術安全性、報告生成等。
三、信息系統開發框架 (理解)
1.信息系統項目管理
信息系統開發的方式:
自行開發、外購調試、業務外包等。
《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18號——信息系統》規定,企業如果選定外購調試或業務外包方式進行開發活動,應當采用公開招標等形式擇優確定供應商或開發單位。
信息系統項目管理的重要環節包括:
(1)項目計劃和定義;(2)管理支持;(3)成立項目小組:決定指導委員會、項目委員會和項目經理的作用和責任;(4)資源規劃和分配;(5)質量控制和進展監督;(6)風險管理(風險識別、評估和管理);(7)系統的設計和審批;(8)系統測試和執行;(9)用戶參與使用和介入;(10)溝通與協調;(11)用戶教育和培訓。
2.信息系統設計和控制
設計信息系統的一種方法是利用系統開發周期,包括:可行性研究及方案制定、系統分析、系統設計、信息系統測試與上線計劃。
3.系統執行計劃與實施后的回顧
系統執行計劃 | 并行運行 | 運行新系統與現有系統一起運行,直到新系統被證明達到了兩個系統工作時相一致的結果,用戶滿意新系統,對停止現有系統應用新系統充滿信心。 |
沒有進行并行運行 | 沒有并行運行,實施之前測試就變得非常重要,另外,在實施的早期階段需要進行額外的檢測。 | |
實施后的復核 | 確定新系統是否滿足用戶的需要 | |
與系統規范相比,評價系統的實際績效 | ||
提出改進意見 | ||
確定系統實施的管理質量和以后的項目值得學習的地方 | ||
對系統開發程序提出改進建議 | ||
比較實際成本和項目預算費用,確定是否已取得效益 |
4.系統運行與維護
包括三方面內容:日常運行維護、系統變更管理和安全管理。
(1)日常運行維護
● 制定信息系統使用操作程序、信息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規范、及時跟蹤;
● 定期檢查在硬件方面的保養和運營狀況及更換易耗品;
● 定期審閱賬戶系統,避免授權不當或存在非授權賬戶,禁止不相容職務的用戶賬號交叉操作;
● 設置突發事件(如系統故障)應變機制及配備專業負責處理。
(2)系統變更管理
● 建立嚴格的系統變更申請、審批、執行程序。包括:未經授權的信息系統操作人員不得擅自改變軟件系統環境的配置或改變軟件版本;
● 系統變更(如軟件升級)需要遵循與新系統開發項目同樣的驗證和測試程序。
(3)安全管理。參見第四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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