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majingjing_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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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頁:第一節 完成審計工作概述 |
第 2 頁:第二節 考慮持續經營假設 |
第 3 頁:第三節 或有事項 |
第 4 頁:第四節 期后事項 |
第 5 頁:第五節 書面聲明 |
查看匯總:2013注冊會計師《審計》章節知識點匯總
第二十二章 完成審計工作
第一節 完成審計工作概述
差異調整:
編制試算平衡表:
調整分錄匯總表和重分類分錄匯總表編制完成后,再據以編制資產負債表試算平衡表工作底稿和利潤表試算平衡表工作底稿。注冊會計師認可的財務報表最終反映的數額應以試算平衡表調整后數額為準。
【學習要求】考生應注意,兩類試算平衡表格式要清楚。
復核審計工作底稿和財務報表:
在審計結束或臨近結束時,注冊會計師運用分析程序的目的是確定經審計調整后的財務報表整體是否與對被審計單位的了解一致,是否具有合理性。注冊會計師應當圍繞這一目的運用分析程序。注冊會計師評價審計結果,主要是為了確定審計意見的類型以及在整個審計工作中是否遵循了審計準則。為此,注冊會計師必須完成兩項工作:一是對重要性和審計風險進行最終的評價;二是對被審計單位已審計財務報表形成審計意見并草擬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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