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或有事項會計的具體運用
一、未決訴訟或未決仲裁
見前面相關舉例。
二、債務擔保
企業對外提供債務擔保常常會涉及訴訟,這時可以分別以下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企業已被判決敗訴的,則應當按照法院判決的應承擔的損失金額,確認為預計負債。
(2)已判決敗訴,但企業正在上訴,或者經上一級法院裁定暫緩執行,或者由上一級法院發回重審等,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根據已有判決結果合理估計損失金額,確認為預計負債。
(3)法院尚未判決的,企業應當向其律師或法律顧問等咨詢,估計敗訴的可能性以及敗訴后可能發生的損失金額,并取得有關書面意見。如果敗訴的可能性大于勝訴的可能性,并且損失金額能夠合理估計的,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將預計損失金額確認為預計負債。
三、產品質量保證
【例題1·計算分析題】(教材【例13-6】)沿用【例13-2】的資料,甲公司20×8年度第一季度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為850 000元,“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科目20×7年末余額為30 000元。
本例中,20×8年度第一季度,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正確答案』
(1)確認與產品質量保證有關的預計負債:
借:銷售費用——產品質量保證 900 000
貸: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 900 000
(2)發生產品質量保證費用(維修費):
借: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 850 000
貸:銀行存款或原材料等 850 000
“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科目20×1年第一季度末的余額為:
900 000-850 000+30 000=80 000(元)
如果企業針對特定批次產品確認預計負債,則在保修期結束時,應將“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余額沖銷,不留余額;
借:預計負債
貸:銷售費用
已對其確認預計負債的產品,如企業不再生產了,那么應在相應的產品質量保證期滿后,將“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余額沖銷,不留余額。
借:預計負債
貸:銷售費用
【例題2·單項選擇題】甲公司為商業企業,主要從事A產品的銷售,2011年第一季度實現銷售收入共計800萬元。為了吸引顧客,甲公司推出“三包”政策,即“包退、包換、包修”,有關包修具體條款規定如下:自2011年4月1日起產品售出后一年內,如發生正常質量問題,甲公司將免費負責修理。據測算,如果出現較小的質量問題,發生的修理費為銷售收入的1%~3%;而如果出現較大的質量問題,發生的修理費為銷售收入的 5%~7%。本季度已售產品中,估計有 80% 不會發生質量問題,有 15% 將發生較小質量問題,有 5% 將發生較大質量問題。甲公司2011年第二季度實際銷售收入較第一季度增長20%,實際發生修理費用2萬元,未發生退換事項。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題。
(1)甲公司2011年第二季度應計提的產品質量保修費用為( )。
A.3.84萬元
B.4.8萬元
C.5.76萬元
D.7.68萬元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第二季度應計提的產品質量保修費用=800×(1+20%)×[80%×0+15%×(1%+3%)/2+5%×(5%+7%)/2]=5.76(萬元)
(2)甲公司2011年第二季度預計負債的季末余額為( )。
A.5.68萬元
B.3.76萬元
C.2.8萬元
D.1.84萬元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第二季度預計負債的季末余額=5.76-2=3.76(萬元)
四、虧損合同
●待執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合同義務,或部分地履行了同等義務的合同。
●虧損合同,是指履行合同義務不可避免會發生的成本超過預期經濟利益流入的合同。
兩種情況:
1.企業擁有合同標的資產的,應當先對標的資產進行減值測試并按規定確認減值損失,如預計虧損超過該減值損失,應將超過部分確認為預計負債。
2.無合同標的資產的,虧損合同相關義務滿足預計負債確認條件時,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
企業不應就未來經營虧損確認預計負債。
注意:預計負債的金額應是執行合同發生的損失和撤銷合同損失的較低者。
【例題3·計算分析題】甲公司于2009年12月10日與乙公司簽訂合同,約定在2010年2月10日以每件40元的價格向乙公司提供A產品1 000件,如果不能按期交貨,將向乙公司支付總價款20%的違約金。簽訂合同時產品尚未開始生產,甲公司準備生產產品時,材料的價格突然上漲,預計生產A產品的單位成本將超過合同單價。
要求:分別以下兩種情況確認該待執行合同的預計負債,并作相關賬務處理。
(1)若生產A產品的單位成本為50元;
(2)若生產A 產品的單位成本為45元。
『正確答案』
(1)若生產A產品的單位成本為50元
履行合同發生的損失=1 000×(50-40)=10 000(元)
不履行合同發生的損失=1 000×40×20%=8 000(元)
應確認預計負債8 000元。
借:營業外支出 8 000
貸:預計負債 8 000
支付違約金時:
借:預計負債 8 000
貸:銀行存款 8 000
(2)若生產A產品的單位成本為45元
履行合同發生的損失=1 000×(45-40)=5 000(元)
不履行合同發生的損失=1 000×40×20%=8 000(元)
應確認預計負債5 000元。
借:營業外支出 5 000
貸:預計負債 5 000
待產品完工后:
借:預計負債 5 000
貸:庫存商品 5 000
五、重組業務
1.定義:重組,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
2.主要事項:
屬于重組的事項主要包括:
(1)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
(2)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
(3)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
3.會計處理:
企業承擔的重組義務滿足或有事項確認條件的,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
企業應當按照與重組有關的直接支出確定該預計負債金額。直接支出不包括留用職工崗前培訓、市場推廣、新系統和營銷網絡投入等支出。
4.確認條件:
下列情況同時存在時,表明企業承擔了重組義務(現時義務):
(1)有詳細、正式的重組計劃,包括重組涉及的業務、主要地點、需要補償的職工人數及其崗位性質、預計重組支出、計劃實施時間等;
(2)該重組計劃已對外公告。
【例題4·多項選擇題】下列事項中,屬于企業重組業務的事項有( )。
A.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
B.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
C.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
D.以資產清償債務
E.將債務轉為資本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選項DE,屬于債務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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