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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科目的考試內容和2010年的變化情況
(一)經濟法的考試內容
根據指定教材和大綱要求,《經濟法》科目的考試涉及內容共有15章。
第一章,法律基礎知識。共分五節,包括法律的一般理論;法律行為制度;代理制度;訴訟時效制度;民事訴訟和仲裁制度。
第二章,個人獨資企業法和合伙企業法律制度。包括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和合伙企業法律制度兩個內容。
第三章,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包括: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概述;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律制度,外資企業法律制度。
第四章,公司法。包括:公司法的基本理論;公司的登記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和公司債券;公司的財務會計;公司合并、分立、增資、減資;公司解散及清算;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違反公司法的法律責任。
第五章,證券法。包括:證券法的基本理論;證券(股票、公司債、證券投資基金)的發行與交易;持續信息公開;禁止的交易行為;上市公司的收購;證券交易所;證券中介機構;證券監管機構和證券業協會;違反證券法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企業破產法。包括:破產法的基本理論;破產申請和受理;管理人制度;債務人破產;破產債權;債權人會議;重整程序;和解制度;破產清算程序。
第七章,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包括: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概述;國有資產產權界定、評估法律制度;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轉讓法律制度;國有企業清產核資法律制度。
第八章,物權法。包括:物權基本理論;所有權制度;用益物權制度;擔保物權制度。
第九章,合同法總則。包括:合同的基本理論;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擔保、變更和轉讓、終止、違約責任。
第十章,合同法分則。包括:轉移財產權利的合同;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提供勞務的合同;技術合同。
第十一章,外匯管理法律制度。包括外匯管理和外匯管理法基本理論;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制度;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管理制度;人民幣匯率與外匯市場管理制度;監管與處罰。
第十二章,支付結算法律制度。包括:支付結算的一般理論;票據結算以外的結算方式;結算紀律與責任;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票據法。包括:票據法的一般理論;匯票;本票;支票;涉外票據的法律適用;法律責任;
第十四章,工業產權法。包括:知識產權的基本理論;專利法和商標法。
第十五章,競爭法律制度。包括:競爭法的一般理論;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
以上內容可以分為四個部分:
1.總論部分。即法律基礎知識部分。這一部分每年考試所占的分值較少,主要出現在選擇題上。
2.組織法。這一部分是經濟法考試的重點,平均每年考試分值占1/3左右,包含了選擇與綜合題在內的各種題型。但這部分內容的法律強制性規定較多,只要認真復習記憶,難度不大,為考試較容易拿分的部分。具體來說,組織法包括以下內容:個人獨資企業法與合伙企業法、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同時還包括破產法。
3.財產法。包括物權法、工業產權法和合同法(總則、分則)共四章內容。其中物權法和工業產權法屬于解決財產歸屬關系的法律制度,合同法是解決財產利用關系的法律制度。這部分內容是本門課程的又一個重點。歷年的考試中,這一部分內容都易出分數較多的主觀題,本部分內容與組織法比較學習要有一定得難度,要求考生對有些重要考點不但要記憶,還要理解和運用法律的相關規定。
4.行為規則法。包括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證券法、外匯管理法律制度、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票據法律制度和競爭法律制度。其中的證券法是歷年考試的核心考點,是主觀題出題的重點和難點內容。而票據法律制度在以前的考試中,也易出主觀題,,但近幾年已經較少出,分值也有所下降。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則成為較熱門的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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