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考試吧論壇 Exam8視線 考試商城 網絡課程 模擬考試 考友錄 實用文檔 求職招聘 論文下載 | ||
![]() |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訓 | 在職研 | 自學考試 | 成人高考 | 法律碩士 | MBA考試 MPA考試 | 中科院 |
|
![]() |
四六級 | 職稱英語 | 商務英語 | 公共英語 | 托福 | 雅思 | 專四專八 | 口譯筆譯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語 | 成人英語三級 | 申碩英語 | 攻碩英語 | 職稱日語 | 日語學習 | 法語 | 德語 | 韓語 |
|
![]() |
計算機等級考試 | 軟件水平考試 | 職稱計算機 | 微軟認證 | 思科認證 | Oracle認證 | Linux認證 華為認證 | Java認證 |
|
![]() |
公務員 | 報關員 | 銀行從業資格 | 證券從業資格 | 期貨從業資格 | 司法考試 | 法律顧問 | 導游資格 報檢員 | 教師資格 | 社會工作者 | 外銷員 | 國際商務師 | 跟單員 | 單證員 | 物流師 | 價格鑒證師 人力資源 | 管理咨詢師考試 | 秘書資格 | 心理咨詢師考試 | 出版專業資格 | 廣告師職業水平 駕駛員 | 網絡編輯 |
|
![]() |
衛生資格 | 執業醫師 | 執業藥師 | 執業護士 | |
![]() |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證) | 經濟師 | 會計職稱 | 注冊會計師 | 審計師 | 注冊稅務師 注冊資產評估師 | 高級會計師 | ACCA | 統計師 | 精算師 | 理財規劃師 | 國際內審師 |
|
![]() |
一級建造師 | 二級建造師 | 造價工程師 | 造價員 | 咨詢工程師 | 監理工程師 | 安全工程師 質量工程師 | 物業管理師 | 招標師 | 結構工程師 | 建筑師 | 房地產估價師 | 土地估價師 | 巖土師 設備監理師 | 房地產經紀人 | 投資項目管理師 | 土地登記代理人 | 環境影響評價師 | 環保工程師 城市規劃師 | 公路監理師 | 公路造價師 | 安全評價師 | 電氣工程師 | 注冊測繪師 | 注冊計量師 |
|
![]() |
繽紛校園 | 實用文檔 | 英語學習 | 作文大全 | 求職招聘 | 論文下載 | 訪談 | 游戲 |
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死亡√√
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喪失償債能力√×
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否則退伙×
【例題1·單選題】趙某、錢某、孫某和李某共同出資設立一個普通合伙企業,錢某被委托單獨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錢某因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了較大的損失,但自己并未牟取私利。為此,趙某、孫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將錢某除名,并作出除名決議,書面通知錢某本人。對于該除名決議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2005年)
A、趙某、孫某和李某不能決議將錢某除名,但可以終止對錢某單獨執行合伙事務的委托
B、如果錢某對除名決議沒有異議,該除名決議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C、如果錢某對除名決議有異議,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D、如果錢某對除名決議有異議,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出裁決
【答案】C
【解析】(1)選項A: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2)選項B: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3)選項CD: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例題2·多選題】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當然退伙情形的有( )。(2009年原制度)
A、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宣告死亡
B、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作為合伙人的法人依法被宣告破產
D、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答案】ACD
【解析】選項B: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例題3·多選題】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有限合伙人當然退伙的情形有( )。
A、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
B、有限合伙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C、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D、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答案】AC
【解析】(1)選項B:有限合伙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與是否退伙無關;(2)選項D: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相關推薦:考試吧推薦:2011年度注冊會計師考試學習計劃表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