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債務重組(第一講)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內容闡述債務重組的會計處理。近3年考題為客觀題和計算及會計處理題,分數(shù)適中,屬于重要章節(jié)。
本章應關注的主要內容:(1)債務重組業(yè)務債權人的會計處理;(2)債務重組業(yè)務債務人的會計處理。
學習本章應注意的問題:(1)掌握債務重組的概念;(2)掌握各種重組業(yè)務債權人的會計處理;(3)掌握各種重組業(yè)務債務人的會計處理;(4)本章內容可以和其他很多章節(jié)的內容結合出主觀題。
本章基本結構框架
第一節(jié) 債務重組的定義和重組方式
一、債務重組的定義
債務重組,是指在債務人發(fā)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xié)議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
【例題1·多選題】2009年3月31日,甲公司應收乙公司的一筆貸款500萬元到期,由于乙公司發(fā)生財務困難,該筆貸款預計短期內無法收回。該公司已為該項債權計提壞賬準備100萬元。當日,甲公司就該債權與乙公司進行協(xié)商。下列協(xié)商方案中,屬于甲公司債務重組的有( )。
A.減免100萬元債務,其余部分立即以現(xiàn)金償還
B.減免50萬元債務,其余部分延期兩年償還
C.以公允價值為500萬元的固定資產償還
D.以現(xiàn)金100萬元和公允價值為400萬元的無形資產償還
E. 以公允價值為200萬元的庫存商品償還
【答案】ABE
【解析】債務重組是指在債務人發(fā)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xié)議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的讓步的事項。此題“選項C和D”均沒有作出讓步,所以不屬于債務重組。
二、債務重組的方式
債務重組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一)以資產清償債務
(二)將債務轉為資本
將應付可轉換公司債券轉為資本的,則屬于正常情況下的債務轉為資本,不能作為本章所指債務重組。
(三)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四)以上三種方式的組合
【例題2·單選題】甲公司欠乙公司600萬元貨款,到期日為2008年10月30日。甲公司因財務困難,經協(xié)商于2008年11月15日與乙公司簽訂債務重組協(xié)議,協(xié)議規(guī)定甲公司以價值550萬元的商品抵償欠乙公司上述全部債務。2008年11月20日,乙公司收到該商品并驗收入庫,2008年11月22日辦理了有關債務解除手續(xù)。該債務重組的重組日為( )。
A.2008年10月30日 B.2008年11月15日
C.2008年11月20日 D.2008年11月22日
【答案】D
【解析】對即期債務重組,以債務解除手續(xù)日期為債務重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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