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債務重組的含義 |
第 2 頁:債務重組的方式 |
第 3 頁:以資產清償債務 |
第 4 頁:債務轉為資本 |
第 5 頁: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
第 6 頁:三種方式組合的債務重組方式 |
【內容導航】:
1、以現金清償債務
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會計》第十五章債務重組第二節債務重組的會計處理的內容。
【重要知識點】:以資產清償債務
(一)以現金清償債務
1.債務人的會計處理
借:應付賬款等
貸:銀行存款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差額)
2.債權人的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壞賬準備
營業外支出(借方差額)
貸:應收賬款等
資產減值損失(貸方差額)
【提示】貸方差額沖減資產減值損失的原因是前期多提了壞賬準備。
(二)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
1.債務人的會計處理
債務人的會計處理如下圖所示:
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非現金資產為存貨的,應當視同銷售處理,根據 “收入”準則相關規定,按存貨的公允價值確認銷售商品收入,同時結轉相應的成本。
(2)非現金資產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其公允價值和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3)非現金資產為長期股權投資等投資性資產的,其公允價值和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提示】換出資產為長期股權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還應將“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對應部分轉出,計入投資收益。
2.債權人的會計處理
借:××資產(取得資產的公允價值+取得資產相關稅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營業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借方差額)
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等
銀行存款(支付的取得資產相關稅費)
資產減值損失(貸方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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