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收入的定義及其分類
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知識點:銷售商品收入的確認條件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情形一:轉移所有權憑證或交付實物后,所有權上風險和報酬全部轉移
情形二: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所有權上的次要的風險和報酬沒有轉移:如交款提貨方式
情形三: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沒有轉移:如委托代銷等
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注意:如果企業僅保留與所有權無關的繼續管理權,如房地產公司銷售商品房時保留的物業管理權,則不影響收入的確認。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注意:
分期收款銷售商品,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已收或應收的價款不公允的,企業應按公允的交易價格確定收入金額。
4.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概率50%以上。
5.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理由:配比。
如果銷售商品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不能合理地估計,此時企業不應確認收入,已收到的價款應確認為負債。
知識點:銷售商品收入的會計處理
1.一般銷售商品收入的處理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注意:托收承付——通常在發出商品且辦妥托收手續時確認收入,但風險和報酬未轉移的除外。
2.商業折扣、現金折扣、銷售折讓的處理
項 目 |
核算原則 |
商業折扣 |
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認收入 |
現金折扣 |
按照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認收入,買方實際享受折扣時,將折扣額計入財務費用 |
銷售折讓 |
(1)未確認收入的銷售折讓,同商業折扣; |
3.銷售退回的處理
4.特殊銷售商品業務的處理:7種業務(重點掌握)
(1)代銷商品
委托方的會計處理
①交付委托代銷商品時: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②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③手續費的處理:
借:銷售費用
貸:應收賬款
④收到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貸:庫存商品 12 000
②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 11 700
(2)預收款銷售商品
是指購買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或協議約定分期付款,銷售方在收到最后一筆款項時才交付商品給購貨方的銷售方式。
企業應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預收的貨款應確認為負債。
分期預收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交付商品時:
借: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3)分期收款銷售商品
企業分期收款銷售商品(通常為超過3年),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金額。
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協議期間內,按照應收款項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攤銷金額,沖減財務費用。
注意: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按照實際利率法攤銷與直線法攤銷結果相差不大的,也可以采用直線法進行攤銷。
銷售商品時:
借:長期應收款 (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應收價款的公允價值)
未實現融資收益
注意:“未實現融資收益”屬于資產類科目的備抵科目,作為“長期應收款”科目的抵減在資產負債表中列報。
同時,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分期收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貸:財務費用
此外,涉及到的增值稅的處理要看題目中的條件。一般在各期收款時確認增值稅。
(4)附有銷售退回條件的銷售
(5)售后回購:
內涵:指銷售商品的同時,銷售方同意日后再將同樣的商品按約定的價格買回的銷售方式
處理:通常情況下售后回購屬于融資交易,所售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沒有從銷售方轉移到購貨方,因而不應確認銷售商品收入,收到的款項應確認為負債
發出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期末,回購價格大于原售價的差額,企業應在回購期間按期計提利息,計入財務費用。將回購價大于售價的差額按月計提利息:
借:財務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
回購商品:
借:財務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
借:其他應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同時:借:庫存商品
貸:發出商品
注意:有確鑿證據表明售后回購交易滿足銷售商品收入確認條件的,銷售的商品按售價確認收入,回購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
例如,回購時按照市場價格回購的情況。
(6)售后租回:參照第21章“租賃”
在這種銷售方式下,大多數情況屬于融資交易,企業不應確認銷售商品收入,售價與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①如果售后租回交易認定為融資租賃的
售價與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予以遞延(計入“遞延收益”科目),并按該項租賃資產的折舊進度進行分攤,作為折舊費用的調整。
②如果售后租回交易認定為經營租賃的
情況一:有確鑿證據表明認定為經營租賃的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價值達成的,銷售的商品按售價確認收入,并按賬面價值結轉成本。
情況二:如果交易不是按照公允價值達成的:
①售價低于公允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但若該損失是由低于市價的未來租賃付款額補償的,則應予以遞延,并在租賃期內按照與確認租金費用相一致的方法進行分攤,作為租金費用的調整;
②售價大于公允價值的,其差額應當予以遞延,并在租賃期內按照與確認租金費用相一致的方法進行分攤,作為租金費用的調整。
(7)以舊換新銷售
處理原則:銷售的商品按商品銷售的方法確認收入,回收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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