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 |
第 2 頁:固定資產折舊 |
第 3 頁:固定資產后續支出 |
第五章 固定資產
本章考情分析:本章闡述了固定資產的確認、計量和記錄問題。分數4分左右,屬于比較重要的章節。
本章復習點撥:(1)增值稅轉型后固定資產入賬價值的計算;
(2)固定資產棄置費用的概念;
(3)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業務的會計處理;
(4)固定資產實際成本與原來的暫估價值不一致的會計處理;
(5)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會計處理;
(6)固定資產折舊額的計算;
(7)本章可以和債務重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投資性房地產、資產減值、會計差錯更正和合并財務報表等內容結合出題。
本章高頻考點、核心考點歸納: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
考頻:★★★
復習點撥:本考點2012年出過單選題,考生需要掌握外購固定資產、增值稅轉型后固定資產入賬價值的計算、融資購買固定資產等核心考點。
【高頻考點】: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
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固定資產的成本,是指企業購建某項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這些支出包括直接發生的價款、運雜費、包裝費和安裝成本等,也包括間接發生的,如應承擔的借款利息、外幣借款折算差額以及應分攤的其他間接費用。
對于特殊行業的特定固定資產,確定其初始入賬成本時還應考慮棄置費用。
【提示】2009年1月1日增值稅轉型改革后,企業購建(包括購進、接受捐贈、實務投資、自制、改擴建等)生產用固定資產發生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不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
(一)外購固定資產
企業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外購固定資產分為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和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兩類。
【提示】員工培訓費不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應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1.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相關支出直接計入固定資產成本。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生產用動產)
貸:銀行存款等
2.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借: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生產用動產)
貸: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3.外購固定資產的特殊考慮
(1)以一筆款項購入多項沒有單獨標價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各項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比例對總成本進行分配,分別確定各項固定資產的成本。
(2)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信用期間內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攤銷金額除滿足借款費用資本化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外,均應當在信用期間內確認為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未確認融資費用”是“長期應付款”的備抵科目,“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的借方余額,會減少“長期應付款”項目的金額。
未確認融資費用攤銷=期初應付本金余額×實際利率
=(期初長期應付款余額-期初未確認融資費用余額)×實際利率
(二)自行建造固定資產
1.自營方式建造固定資產
企業如有以自營方式建造固定資產,其成本應當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機械施工費等計量。
(1)企業為建造固定資產準備的各種物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運輸費、保險費等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用于生產設備的工程物資,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2)建設期間發生的工程物資盤虧、報廢及毀損,減去殘料價值以及保險公司、過失人等賠款后的凈損失,計入所建工程項目的成本;盤盈的工程物資或處置凈收益,沖減所建工程項目的成本。工程完工后發生的工程物資盤盈、盤虧、報廢、毀損,計入當期營業外收支。
(3)建造固定資產領用工程物資、原材料或庫存商品,應按其實際成本轉入所建工程成本。自營方式建造固定資產應負擔的職工薪酬、輔助生產部門為之提供的水、電、修理、運輸等勞務,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等也應計入所建工程項目的成本。
(4)符合資本化條件,應計入所建造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的有關規定處理。
(5)企業以自營方式建造固定資產,發生的工程成本應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從“在建工程”科目轉入“固定資產”科目。
(6)所建造的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日起,根據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實際成本等,按暫估價值轉入固定資產,并按有關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來的折舊額。
(7)高危行業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
“專項儲備”科目期末余額在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項目下“減:庫存股”和“盈余公積”之間增設“專項儲備”項目反映。
2.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資產
企業以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資產,其成本由建造該項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包括發生的建筑工程支出、安裝工程支出、以及需分攤計入各固定資產價值的待攤支出。
待攤支出是指在建設期間發生的,不能直接計入某項固定資產價值、而應由所建造固定資產共同負擔的相關費用,包括為建造工程發生的管理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應負擔的稅金、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建設期間發生的工程物資盤虧、報廢及毀損凈損失,以及負荷聯合試車費等。
待攤支出分攤率=累計發生的待攤支出÷(建筑工程支出+安裝工程支出)×100%
××工程應分配的待攤支出=(××工程的建筑工程支出+××工程的安裝工程支出)×待攤支出分攤率
(三)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的成本
盤盈的固定資產,作為前期差錯處理。在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前,應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
借:固定資產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四)存在棄置費用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實際發生的建造成本)
預計負債(棄置費用的現值)
借:財務費用(每期期初預計負債的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貸:預計負債
借:預計負債
貸:銀行存款等(發生棄置費用支出時)
【提示】一般工商企業的固定資產發生的報廢清理費用,不屬于棄置費用,應當在發生時作為固定資產處置費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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