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考試吧論壇 Exam8視線 考試商城 網絡課程 模擬考試 考友錄 實用文檔 求職招聘 論文下載 | ||
![]() |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訓 | 在職研 | 自學考試 | 成人高考 | 法律碩士 | MBA考試 MPA考試 | 中科院 |
|
![]() |
四六級 | 職稱英語 | 商務英語 | 公共英語 | 托福 | 雅思 | 專四專八 | 口譯筆譯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語 | 成人英語三級 | 申碩英語 | 攻碩英語 | 職稱日語 | 日語學習 | 法語 | 德語 | 韓語 |
|
![]() |
計算機等級考試 | 軟件水平考試 | 職稱計算機 | 微軟認證 | 思科認證 | Oracle認證 | Linux認證 華為認證 | Java認證 |
|
![]() |
公務員 | 報關員 | 銀行從業資格 | 證券從業資格 | 期貨從業資格 | 司法考試 | 法律顧問 | 導游資格 報檢員 | 教師資格 | 社會工作者 | 外銷員 | 國際商務師 | 跟單員 | 單證員 | 物流師 | 價格鑒證師 人力資源 | 管理咨詢師考試 | 秘書資格 | 心理咨詢師考試 | 出版專業資格 | 廣告師職業水平 駕駛員 | 網絡編輯 |
|
![]() |
衛生資格 | 執業醫師 | 執業藥師 | 執業護士 | |
![]() |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證) | 經濟師 | 會計職稱 | 注冊會計師 | 審計師 | 注冊稅務師 注冊資產評估師 | 高級會計師 | ACCA | 統計師 | 精算師 | 理財規劃師 | 國際內審師 |
|
![]() |
一級建造師 | 二級建造師 | 造價工程師 | 造價員 | 咨詢工程師 | 監理工程師 | 安全工程師 質量工程師 | 物業管理師 | 招標師 | 結構工程師 | 建筑師 | 房地產估價師 | 土地估價師 | 巖土師 設備監理師 | 房地產經紀人 | 投資項目管理師 | 土地登記代理人 | 環境影響評價師 | 環保工程師 城市規劃師 | 公路監理師 | 公路造價師 | 安全評價師 | 電氣工程師 | 注冊測繪師 | 注冊計量師 |
|
![]() |
繽紛校園 | 實用文檔 | 英語學習 | 作文大全 | 求職招聘 | 論文下載 | 訪談 | 游戲 |
281.不適用征管法:教育費附加
282.不辦稅務登記:臨時取得應稅收入或發生應稅行為,只繳納個人所得稅、車船使用稅
283.扣繳義務人:自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按照所代扣代繳的稅種,分別設置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帳簿
284.財會制度備案: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
285.經責令而不納稅的:稅務機關可以扣押其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納稅人應當自扣押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
286.未繳納的滯納金必須同時強制執行:但不包括罰款
287.拍賣或變賣所得抵繳稅款:剩余部分應當在3日內退還被執行人
288.限期繳納或解繳稅款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5日
289.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多繳納稅款的:自發現之日起10日得辦理退還手續;納稅人發現多繳納要求退還的:稅務機關接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并辦理退還手續
290.下列行為處2000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處2000-1萬:1、未按規定期限辦理登記、變更、注銷稅務登記 2、未按規定設置、保管帳簿、憑證 3、未按規定將財會制度、辦法報送、備查 4、未按規定將全部銀行帳號向稅務機關報告 5、未按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損毀、擅自改動. 6、未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證件或換證手續的 7、未按規定設置、保管代扣(收)代繳帳簿、憑證(重者2000-5000) 8、未按規定納稅申報
291.偷稅: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50%以上5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92.偷稅罪: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10%以上不滿30%并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兩次處罰又偷稅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占30%以上并且在10萬元以上的,處3-7年有期徒刑,并處1-5倍罰金。
293.騙稅:1-5倍罰款,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數額較大的,5年以下,1-5倍罰款,數額巨大的,5-10年、10年以上 ;抗稅:1-5倍罰款,3年以下,3-7年
294.稅務行政處罰種類:1、罰款 2、沒收非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稅權 4、收繳發票和暫停供應發票
295.稅務所可以對個體工商戶及未取得營業執照的單位、個人實施1,000以下罰款
296.行政處罰一般程序:立案、調查取證、審查、決定、執行程序
297.行政罰款:15日內繳納,超期每日加處3%罰款
298.復議機關在收到復議申請后:應當在5日內進行審查
299.復議機構自受理申請之日起7日內,將申請書副本或復印件發送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副本或復印件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答復,并提交證據等
300.復議機關有權處理的:30日內依法處理;無權處理的:7日內按法定程序轉送,有權處理機關60日內依法處
相關推薦:2010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順口溜速記法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