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考試吧論壇 Exam8視線 考試商城 網絡課程 模擬考試 考友錄 實用文檔 求職招聘 論文下載 | ||
![]() |
2012中考 | 2012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訓 | 在職研 | 自學考試 | 成人高考 | 法律碩士 | MBA考試 MPA考試 | 中科院 |
|
![]() |
四六級 | 職稱英語 | 商務英語 | 公共英語 | 托福 | 托業 | 雅思 | 專四專八 | 口譯筆譯 | 博思 GRE GMAT | 新概念英語 | 成人英語三級 | 申碩英語 | 攻碩英語 | 職稱日語 | 日語學習 | 零起點法語 | 零起點德語 | 零起點韓語 |
|
![]() |
計算機等級考試 | 軟件水平考試 | 職稱計算機 | 微軟認證 | 思科認證 | Oracle認證 | Linux認證 華為認證 | Java認證 |
|
![]() |
公務員 | 報關員 | 銀行從業資格 | 證券從業資格 | 期貨從業資格 | 司法考試 | 法律顧問 | 導游資格 報檢員 | 教師資格 | 社會工作者 | 外銷員 | 國際商務師 | 跟單員 | 單證員 | 物流師 | 價格鑒證師 人力資源 | 管理咨詢師 | 秘書資格 | 心理咨詢師 | 出版專業資格 | 廣告師職業水平 | 駕駛員 網絡編輯 | 公共營養師 | 國際貨運代理人 | 保險從業資格 | 電子商務師 | 普通話 | 企業培訓師 營銷師 |
|
![]() |
衛生資格 | 執業醫師 | 執業藥師 | 執業護士 | |
![]() |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證) | 經濟師 | 會計職稱 | 注冊會計師 | 審計師 | 注冊稅務師 注冊資產評估師 | 高級會計師 | ACCA | 統計師 | 精算師 | 理財規劃師 | 國際內審師 |
|
![]() |
一級建造師 | 二級建造師 | 造價工程師 | 造價員 | 咨詢工程師 | 監理工程師 | 安全工程師 質量工程師 | 物業管理師 | 招標師 | 結構工程師 | 建筑師 | 房地產估價師 | 土地估價師 | 巖土師 設備監理師 | 房地產經紀人 | 投資項目管理師 | 土地登記代理人 | 環境影響評價師 | 環保工程師 城市規劃師 | 公路監理師 | 公路造價師 | 安全評價師 | 電氣工程師 | 注冊測繪師 | 注冊計量師 化工工程師 | 材料員 |
|
![]() |
繽紛校園 | 實用文檔 | 英語學習 | 作文大全 | 求職招聘 | 論文下載 | 訪談 | 游戲 |
查看匯總:2012年注冊會計師《稅法》基礎講義匯總
第四節 稅收優惠和征收管理
一、稅收優惠
城建稅原則上不單獨減免,但因城建稅又具附加稅性質,當主稅發生減免時,城建稅相應發生稅收減免。城建稅的稅收減免具體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城建稅按減免后實際繳納的“三稅”稅額計征,即隨“三稅”的減免而減免。
(二)對于因減免稅而需進行“三稅”退庫的,城建稅也可同時退庫。
(三)海關對進口產品代征的增值稅、消費稅,不征收城建稅。
(四)對“三稅”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的,除另有規定外,對隨“三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一律不退(返)還。
(五)對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
二、納稅環節
三、納稅地點
城建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與“三稅”同時繳納。所以,納稅人繳納“三稅”的地點,就是該納稅人繳納城建稅的地點。
四、納稅期限
由于城建稅是由納稅人在繳納“三稅”時同時繳納的,所以其納稅期限分別與“三稅”的納稅期限一致。
五、納稅申報
附:
教育費附加的有關規定
一、教育費附加概述
教育費附加是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際繳納的稅額為計算依據征收的一種附加費。
二、教育費附加的征收范圍及計征依據
教育費附加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征收,以其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為計征依據,分別與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同時繳納。
自2010年12月1日起,對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以下簡稱外資企業)征收教育費附加。對外資企業2010年12月1日(含)之后發生納稅義務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征收教育費附加;對外資企業2010年12月1日之前發生納稅義務的“三稅”,不征收教育費附加。
三、教育費附加計征比率
教育費附加計征比率曾幾經變化。1986年開征時,規定為1%;1990年5月《國務院關于修改〈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的決定》中規定為2%;按照1994年2月7日《國務院關于教育費附加征收問題的緊急通知》的規定,現行教育費附加征收比率為3%。
四、教育費附加的計算
教育費附加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征收比率
五、教育費附加的減免規定
(一)對海關進口的產品征收的增值稅、消費稅,不征收教育費附加。
(二)對由于減免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而發生退稅的,可同時退還已征收的教育費附加。但對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征的教育費附加。
(三)對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免征教育費附加。
相關推薦: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