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稅法基本理論
一、稅法的原則
兩類原則 | 具體原則 | 要點 |
稅法的基本原則 (四個) |
1.稅收法定原則 | 內容包括稅收要件法定原則和稅務合法性原則 |
2.稅收公平原則 | 稅收負擔必須根據納稅人的負擔能力分配,負擔能力相等,稅負相同 | |
3.稅收效率原則 | ||
4.實質課稅原則 | 應根據客觀事實確定是否符合課稅要件,并根據納稅人的真實負擔能力決定納稅人的稅負,而不能僅考慮相關外觀和形式 | |
稅法的適用原則 (六個) |
1.法律優位原則 | (1)含義: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2)作用:主要體現在處理不同等級稅法的關系 (3)效力低的稅法與效力高的稅法發生沖突,效力低的稅法即是無效的 |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 (1)含義:一部新法實施后,對新法實施之前人們的行為不得適用新法,而只能沿用舊法 (2)目的:維護稅法的穩定性和可預測性 | |
3.新法優于舊法原則 | (1)含義:新法、舊法對同一事項有不同規定時,新法的效力優于舊法 (2)作用:避免因法律修訂帶來新法、舊法對同一事項有不同的規定而給法律適用帶來的混亂 | |
4.特別法優于普通法原則 | (1)含義:對同一事項兩部法律分別訂有一般和特別規定時,特別規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規定的效力 (2)應用:居于特別法地位級別較低的稅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為普通法的級別較高的稅法 | |
5.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 | (1)實體稅法不具備溯及力 (2)程序性稅法在特定條件下具備一定的溯及力 | |
6.程序優于實體原則 |
(1)含義:在訴訟發生時,稅收程序法優于稅收實體法適用 (2)目的:確保國家課稅權的實現,不因爭議的發生而影響稅款的及時、足額入庫 |
【例題·單選題】如果納稅人通過轉讓定價或其他方法減少計稅依據,稅務機關有權重新核定計稅依據,以防止納稅人避稅與偷稅,這樣處理體現了稅法基本原則中的( )。
A.稅收法律主義原則
B.稅收公平主義原則
C.稅收合作信賴主義原則
D.實質課稅原則
『正確答案』D
【例題·多選題】(近三年考題)下列關于稅法原則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新法優于舊法原則屬于稅法的適用原則
B.稅法主體的權利義務必須由法律加以規定,這體現了稅收法定原則
C.稅法的原則反映稅收活動的根本屬性,包括稅法基本原則和稅法適用原則
D.稅法適用原則中的法律優位原則明確了稅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稅收行政法規的效力
『正確答案』ABCD
二、稅收法律關系
(一)稅收法律關系的構成
三方面 | 內容 |
1.權利主體 | (1)雙主體: 對征稅方:稅務、海關、財政 對納稅方;采用屬地兼屬人原則 (2)權利主體雙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權利和義務不對等 |
2.權利客體 | 征稅對象 |
3.稅收法律關系的內容 | 征、納雙方各自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
(二)稅收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與消滅
稅收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與消滅必須有能夠引起稅收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消滅的客觀情況,也就是由稅收法律事實來決定。
(三)稅收法律關系的保護
稅收法律關系的保護對權利主體雙方是平等的。
【例題·單選題】(近三年考題)下列關于稅收法律關系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稅法是引起法律關系的前提條件,稅法可以產生具體的稅收法律關系
B.稅收法律關系中權利主體雙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雙方的權利義務也不對等
C.代表國家行使征稅職責的各級國家稅務機關是稅收法律關系中的權利主體之一
D.稅收法律關系總體上與其他法律關系一樣,都是由權利主體、權利客體兩方面構成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選項A,稅法是引起稅收法律關系的前提條件,但稅法本身并不能產生具體的稅收法律關系;選項B,稅收法律關系中權利主體雙方法律地位平等;選項D,稅收法律關系在總體上與其他法律關系一樣,都是由權利主體、客體和法律關系內容三方面構成的。
三、稅法構成要素
稅法的構成要素一般包括總則、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稅目、稅率、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納稅地點、減稅免稅、罰則、附則等項目。重點有:
(一)納稅人:
1.含義:是稅法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2.范圍:自然人和法人;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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