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majingjing_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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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冊會計師《稅法》精華筆記:車船稅
車船稅計稅單位為:輛、自重、凈噸位。車輛自重尾數在0.5噸以下(含),按照0.5噸計算;超過0.5噸的,按1噸計算。船舶凈噸位尾數在0.5噸以下(含)的,不予計算;超過0.5噸的,按1噸計算。1噸以下的小型車船,一律按1噸計算。
托船按照發動機功率每2馬力折合1噸凈噸位計算。拖船和非機動駁船按船舶稅額的50%計算。
車船稅優惠規定
優惠級次 |
執行范圍 |
1.法定減免 |
(1)非機動車船(不包括非機動駁船) (2)拖拉機 (3)捕撈、養殖漁船 (4)軍隊、武警專用的車船 (5)警用車船 (6)按照有關規定已經繳納船舶噸稅的船舶 (7)依照我國有關法律和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船 |
2.特定減免 |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城市、農村公共交通車船給予定期減稅、免稅 |
車船稅征收管理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
車船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船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書所記載日期的當月 未按規定辦理車船登記手續的,以購置發票所載開具時間的當月作為車船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
納稅期限 |
車船稅按公歷年申報繳納。 |
納稅地點 |
由省級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缡∈褂玫能嚧瑸檐嚧牡怯浀 |
代繳稅款的規定 |
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繳納車船稅的,使用人應當代為繳納車船稅 |
代收代繳的規定 |
(1)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應當依法代收代繳車船稅 (2)稅務機關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手續費的標準由國務院財政部門、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3)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依法代收代繳車船稅時,納稅人不得拒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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