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征稅范圍的具體規定
1.屬于征稅范圍的特殊項目
考生要了解貨物期貨交割、銀行銷售金銀業務、典當業死當物品的銷售、寄售業代銷寄售物品、電力公司向發電企業收取過網費等,都屬于繳納增值稅的范圍。還要注意教材(20)~(31)的12項新增內容。
這部分內容比較多和雜,容易命制客觀題。學習時注意以下幾個易考點:
(1)礦產資源、礦山勞務
納稅人提供的礦產資源開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揀、洗選等勞務屬于增值稅應稅勞務;礦山爆破、穿孔、表面附著物(包括巖層、土層、沙層等)剝離和清理勞務,以及礦井、巷道構筑勞務,屬于營業稅應稅勞務。
(2)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或銷售不動產時一并銷售的附著于土地、不動產上的固定資產中,凡屬于增值稅應稅貨物的,征收增值稅;
(3)納稅人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部分實物資產與其相關債權債務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繳納增值稅;
(4)供電企業利用自身輸變電設備對并入電網的企業自備電廠生產的電力產品進行電壓調節,屬于提供加工勞務,應當征收增值稅。對上述供電企業進行電力調壓并按電量向電廠收取的并網服務費,應當征收增值稅。
(5)銷售電梯并維修、保養
行為 |
適用稅種 |
對企業銷售電梯(購進的)并負責安裝及保養、維修取得的收入 |
征收增值稅 |
企業銷售自產的電梯并負責安裝,屬于納稅人銷售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 |
要分別計算增值稅和營業稅 |
不從事電梯生產、銷售,只從事電梯保養和維修的專業公司對安裝運行后的電梯進行的保養、維修取得的收入 |
征收營業稅 |
(6)二手車經銷業務
|
行為 |
適用稅種 |
經銷 |
收購二手車時將其辦理過戶登記到自己名下,銷售時再將該二手車過戶登記到買家名下的行為,屬于銷售貨物的行為 |
征收增值稅 |
代理 |
納稅人受托代理銷售二手車,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1)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預付貨款;(2)委托方將《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直接開具給購買方;(3)受托方按購買方實際支付的價款和增值稅額(如系代理進口銷售貨物則為海關代征的增值稅額)與委托方結算貨款,并另外收取手續費 |
征收營業稅 |
不充分代理 |
不同時具備代理的三項條件的,視同銷售 |
征收增值稅 |
(7)執罰拍賣 P43
看收入歸屬確定征免。
(8)油氣田企業為生產原油、天然氣、地質普查、勘探開發到原油天然氣銷售的一系列過程中所發生的生產性勞務繳納增值稅。
(9)納稅人取得中央財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的應稅收入。
2.屬于征稅范圍的特殊行為
(1)視同銷售行為:
①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②銷售代銷貨物;
③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④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⑤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⑥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⑦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⑧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⑨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交通運輸業、郵政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但以公益活動為目的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⑩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2)混合銷售行為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
(3)兼營行為
兼營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4)混業經營(新增)
試點納稅人兼有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按照有關方法適用稅率或者征收率。
關注"566注冊會計師"微信,第一時間獲取最新資訊、試題、內部資料等信息!
注冊會計師題庫【手機題庫下載】| 微信搜索"566注冊會計師"
注冊會計師QQ群: |
---|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