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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頁:多選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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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頁:案例分析題 |
13.
【答案】D
【解析】(1)選項A:發起人應當在足額繳納股款、驗資證明出具之日后30日內主持召開公司創立大會;(2)選項B:創立大會應有代表股份總數過半數的發起人、認股人出席方可舉行;(3)選項C:創立大會對通過公司章程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認股人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14.
【答案】A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而非必須)有公司職工代表。
15.
【答案】C
【解析】(1)董事會會議必須有“過半數”(≥6)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2)董事會的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而非出席會議)的“過半數”(≥6)通過。
16.
【答案】B
【解析】(1)選項A: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職工代表,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2)選項C: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3)選項D:監事會會議每6個月至少召開一次。
17.
【答案】A
【解析】(1)選項A:現在或者最近1年內曾經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擔任獨立董事。在本題中,由于甲的弟弟1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屬企業B公司董事長之職,因此甲可以擔任A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2)選項B:現在或者最近1年內曾經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獨立董事。在本題中,乙于3個月前卸任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東單位)總經理之職,不得擔任A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3)選項C:正在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不得擔任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4)選項D:現在或者最近1年內曾經是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上市公司獨立董事。
18.
【答案】B
【解析】(1)選項A: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2)選項C: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3)選項D: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9.
【答案】B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購本公司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所收購股份應當在1年內轉讓給職工。
20.
【答案】B
【解析】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21.
【答案】B
【解析】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22.
【答案】A
【解析】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23.
【答案】D
【解析】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
24.
【答案】D
【解析】在法定的會計賬簿以外另立會計賬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25.
【答案】D
【解析】(1)選項A: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可以設1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國有獨資公司、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其他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應當”包括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也可以有職工代表(也可以沒有);(2)選項B: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為5~19人,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而非必須)。(3)選項C:股東人數較少或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至2名監事,不設立監事會。監事會應當包括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4)選項D: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監事會,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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