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項選擇題 |
第 3 頁:多項選擇題 |
第 4 頁:案例分析題 |
40村民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資購買了一頭耕牛,用于耕種三家的農田,甲出資400元,乙和丙各出資300元。三人在購買耕牛時約定除非牛死了可以分牛肉,;钪筒荒芤蠓指钆#菦]有明確約定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甲主張是按份共有,乙和丙主張是共同共有,但是都提不出充分的證據證明。
要求:根據上述情況并結合《物權法》的規定,分析回答下列問題。
(1)三人對耕牛的共有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份額如何計算?
(2)耕牛生病,甲牽牛去獸醫站治病,花去100元,該花費三人如何分擔?
(3)耕牛踩壞了村民丁的莊稼,造成500元的損失,丁是否有權要求甲全部賠償?
(4)如果甲全家遷入縣城,不再耕種農田,甲是否有權要求分割牛?如果甲轉讓其享有的份額,乙丙是否有優先購買權?
答案解析:
(1)①是按份共有。根據規定,共有人對共有物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題目中三人不具有家庭關系等共同關系,因此三人的共有是按份共有。②根據規定,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題目中三人沒有約定份額,因此應當按照出資份額確定應有份額,所以甲、乙、丙三人的份額是4:3:3。
(2)甲應負擔40元,乙丙各負擔30元。根據規定,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額負擔。耕牛生病的費用系管理費用,三人對管理費用的負擔沒有約定,因此應按照份額負擔。
(3)丁有權要求甲全部賠償。根據規定,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系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的除外。耕牛踩壞了丁的莊稼造成丁500元的損失,甲、乙、丙三人對丁應承擔連帶債務,所以丁有權要求甲全部賠償。當然,甲全部賠償后.有權向乙、丙按照他們之間的份額追償。
(4)①甲有權要求分割牛。根據規定,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甲與乙、丙共有耕牛主要是耕種農田,甲全家遷入縣城,不再耕種農田,可以認定甲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所以雖然三人約定不得分割,甲仍有權請求分割耕牛。
②乙丙有優先購買權。根據規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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