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項選擇題 |
第 3 頁:多項選擇題 |
第 4 頁:案例分析題 |
三、案例分析題(本題型共4小題。第1小題12分,第2小題13分,第3小題13分,第4小題17分。其中第2小題可以選用英文解答,如使用中文解答,最高得分為13分;如使用英文解答,該小題須全部使用英文,最高得分為18分。本題型最高得分為60分。)
39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顯示的凈資產為負,財務狀況不斷惡化。有關資產:商業用房一間,賬面價值100萬元;機器設備一套,賬面價值20萬元;銀行存款30萬元;應收乙的賬款30萬元(2013年1月20日到期);應收丙的賬款70萬元(2013年2月6日到期)。甲公司有關負債:應付丙的賬款50萬元(2013年3月5日到期);應付丁的賬款180萬元(2013年1月10日到期)。
2013年以來,甲公司的資產處理及債權債務清償情況如下:
(1)1月20日,丁請求甲公司償還欠款未果。但在1月28日丁發現甲公司曾于1月15日將機器設備贈送給了戊。
(2)2月3日,甲公司將擁有的商業用房以60萬元的價格(市場價格為120萬元)轉讓給非關聯企業己公司,己公司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受讓該房產,并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
(3)2月21日后,甲公司一直催告乙償還債務,但乙到8月底仍未償還,甲公司亦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4)3月15日,甲公司向丙提出就50萬元債權債務予以抵銷。
(5)4月10日,甲公司與庚公司簽訂債權轉讓合同,將對丙的20萬元債權以18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庚。
要求:根據本題所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丁是否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公司將機器設備贈送給戊的行為?并說明理由。
(2)丁是否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公司將商業用房轉讓給己公司的行為?并說明理由。
(3)丁是否有權代位行使甲對乙的債權?并說明理由。
(4)甲是否有權向丙主張就50萬元的債權債務予以抵銷?并說明理由。
(5)甲庚之間的債權轉讓何時生效?何時對丙產生效力?并分別說明理由。
答案解析:
(1)丁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公司將機器設備贈送給戊的行為。根據規定,因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2)丁無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公司將商業用房轉讓給己公司的行為。根據規定,債務人減少財產的處分行為中,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處分行為。本題中,己公司屬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該行為丁公司無權撤銷。
(3)丁有權代位行使甲對乙的債權。根據規定,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債權,危及債權人債權實現時,債權人為保障自己的債權,可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債權。本題中,在甲對乙的債權到期后,只要甲沒有對乙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都屬于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的行為。
(4)甲可以主張就50萬元的債權債務予以抵銷。根據規定,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主張抵銷。本題中,甲和丙各自的債務均已到期且種類和性質相同,因此甲、丙均可以主張抵銷。
(5)首先,甲庚之間的債權轉讓4月10日生效。根據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不需要經債務人同意,但應當通知債務人。
其次,甲庚之間的債權轉讓在通知丙時對其產生效力,根據規定,債權轉讓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思路點撥】本題主要考核合同保全措施(代位權、撤銷權)、抵銷、債權債務的轉讓。在保全措施中,請注意代位權與撤銷權的行使條件,尤其是撤銷權中,哪幾種情況下債權人才能行使撤銷權,還要區分無償與有償的情況;抵銷是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情況之一,學習中要具體區分法定抵銷與約定抵銷的不同規定。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