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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頁:多選題 |
第 3 頁:綜合題 |
二、多選題
1、【多選題】根據《破產法》的規定,向債務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的當事
人有( )。
A.債務人
B.債權人
C.債務人企業職工
D.對債務人負有清算責任的人
3
【答案】ABCD
解析:破產案件由債務人所在地法院管轄。本題ABCD項均可以提出破產申請,故都可以向
債務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
2、【多選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的規定,對破產企業尚未履行的合同,管理
人可以選擇的處理方式有( )。
A.予以解除
B.中止合同履行
C.宣告無效
D.繼續履行
【答案】AD
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管理人對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而債務人和對方當事人均
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有權決定解除或者繼續履行,并通知對方當事人。
3、【多選題】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之前,管理人實施
下列行為時,應當經人民法院許可的是( )。
A.管理人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
B.全部庫存或者營業的轉讓
C.設定財產擔保的事項
D.履行債務人和對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
【答案】ABCD
解析: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之前,管理人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或者有下
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經人民法院許可:(1)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的轉讓;(2)探礦權、
采礦權、知識產權等財產權的轉讓;(3)全部庫存或者營業的轉讓;(4)借款;(5)設定財產擔保;
(6)債權和有價證券的轉讓;(7)履行債務人和對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8)放棄權利;
(9)擔保物的收回;(10)對債權人利益有重大影響的其他財產處分行為。
4、【多選題】管理人應當追回下列人員利用職權從企業獲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業財
產,包括債務人的( )。
A.董事
B.監事
C.經理
D.副經理
【答案】ABCD
解析:《企業破產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債務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利用職權從
企業獲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業財產,管理人應當追回。”
5、【多選題】下列有關債權申報的表述中,符合《企業破產法》規定的有( )。
4
A.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后列出清
單并予以公示
B.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已經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求償
權申報債權
C.管理人或者債務人依照規定解除合同的,對方當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產生的損害賠償請
求權申報債權
D.債務人是票據的出票人,被裁定適用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該票據的付款人繼續付款或者
承兌的,付款人以由此產生的請求權申報債權
【答案】ABCD
解析:同題目。
6、【多選題】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未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對于( )
沒有表決權。
A.選任和更換債權人委員會成員
B.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
C.通過和解協議
D.通過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
【答案】CD
解析:《企業破產法》第五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
未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對于通過和解協議、通過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決權。
7、【多選題】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應當召開債權人會議的情形有
( )。
A.人民法院認為必要時
B.管理人提議召開時
C.債權人委員會提議召開時
D.占債權總額1/4 以上的債權人向債權人會議主席提議時
【答案】 ABCD
解析: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債權申報期限屆滿之日起15日內召開。以后
的債權人會議,在人民法院認為必要時,或者管理人、債權人委員會、占債權總額1/4 以上的
債權人向債權人會議主席提議時召開。
8、【多選題】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關于重整申請的提出,下列( )項論述是正確的。
A.債務人尚未進入破產程序時,只有債權人可以申請重整,債務人不能申請重整
B.債務人尚未進入破產程序時,只有債務人可以申請重整,債權人不能申請重整
C.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占債務人注冊資本的1/5 以上的出資人可以申請重整
D.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對債權人申請破產的案件,債務人可以申請重整
【答案】CD
5
解析:《企業破產法》規定,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
重整。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
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1/10 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9、【多選題】關于和解的申請,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債務人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請和解
B.債務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和解
C.債務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向法院申請和解
D.債務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不能向法院申請和解
【答案】BC
解析:和解申請只能由債務人一方提出。債務人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和解,也可
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破產前,向人民法院申請和解。
10、【多選題】關于和解協議的效力,下列( )項論述是錯誤的。
A、經人民法院裁定認可的和解協議,對債務人和全體債權人均有約束力
B、和解債權人對債務人的保證人所享有的權利不受和解協議影響
C、和解協議裁定無效的,和解債權人因執行和解協議所受的清償應當返還
D、自和解協議執行完畢時起,按照和解協議減免的債務不再清償
【答案】AC
解析:經人民法院裁定認可的和解協議,對債務人和全體和解債權人均有約束力。和解債
權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無物權擔保債權的人。和解協議裁定無效的,
和解債權人因執行和解協議所受的清償,在其他債權人所受清償同等比例的范圍內不予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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