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風險應對
1.在測試內部控制的運行有效性時,注冊會計師應當獲取的審計證據有( )。 (教材P259/12.3)
A.控制是否存在
B.控制在所審計期間不同時點是如何運行的
C.控制是否得到一貫執行
D.控制由誰執行
【答案】BCD
【解析】注冊會計師在測試控制運行的有效性時應當從下列方面獲取關于控制是否有效運行的審計證據:(1)控制在所審計期間的相關時點是如何運行的;(2)控制是否得到一貫執行;(3)控制由誰執行或以何種方式執行。選項A屬于了解內部控制的內容。
2.對于以前審計獲取的有關下列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注冊會計師在本期審計中通常不能直接利用的有( )。 (教材P265/12.3)
A.信息技術一般控制
B.自動化應用控制
C.自上次測試后已發生變化的控制
D.旨在減輕特別風險的控制
【答案】CD
【解析】注冊會計師以前期間已測試內部控制運行有效性,關于本期審計測試能否利用上期測試的結果,應當考慮三個方面因素:(1)自上次測試以來該控制活動是否變化;(2)該控制是否旨在減輕特別風險的控制;(3)自上次控制測試以來時間間隔。可見,選項C、D恰當。
3. 如果注冊會計師在期中執行了控制測試,并獲取了控制在期中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教材P263/12.3)
A.如果在期末實施實質性程序未發現某項認定存在錯報,說明與該項認定相關的控制是有效的,不需要再對相關控制進行測試
B.如果某一控制在剩余期間內發生變動,在評價整個期間的控制運行有效性時,無需考慮期中測試的結果
C.對某些自動化運行的控制,可以通過測試信息系統一般控制的有效性獲取控制在剩余期間運行有效的審計證據
D.如果某一控制在剩余期間內未發生變動,不需要補充剩余期間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
【答案】C
【解析】請見教材P263-264,選項C正確。對自動化運行的控制,注冊會計師更可能測試信息系統一般控制的運行有效性,以獲取控制在剩余期間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
4.在測試自動化應用控制的運行有效性時,注冊會計師通常需要獲取的審計證據有( )。(教材P267/12.3)
A.抽取多筆交易進行檢查獲取的審計證據
B.對多個不同時點進行觀察獲取的審計證據
C.該項控制得到執行的審計證據
D.信息技術一般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
【答案】CD
【解析】選項C、D正確。對于一項自動化應用控制,一旦確定被審計單位正在執行該項控制,注冊會計師需要考慮執行下列測試以確定該項控制持續有效運行:(1)測試與該應用控制有關的一般控制的運行有效性;(2)確定系統是否發生變動,如果發生變動,是否存在適當的系統變動控制;(3)確定對交易的處理是否使用授權批準的軟件版本。
5.在對預計負債完整性認定進行審計時,下列審計程序中通常不能提供相關審計證據的是( )。(教材P270/12.4)
A.分析律師費用的異常變動
B.檢查董事會會議紀要
C.向往來銀行進行詢證
D.從預計負債明細賬追查至記賬憑證
【答案】D
【解析】按照選項D的細節測試方向(即“逆查”),注冊會計師不能得到與預計負債完整性認定相關的審計證據。注冊會計師針對完整性認定設計細節測試時,應當選擇有證據表明應包含在財務報表金額中的項目,并調查這些項目是否確實包括在內,即從原始憑證追查到明細賬(即“順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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