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進入:2010注冊會計師課程免費試聽 更多信息請訪問:考試吧注冊會計師論壇
一、單項選擇題
1.某企業(yè)經(jīng)批準改建成全體職工持股的有限責任公司,承受了原企業(yè)價值600萬元的房屋所有權;改建后即以債權人的身份接受某破產(chǎn)企業(yè)價值200萬元的房產(chǎn)作為債務抵償,隨后又將此房屋投資于另一企業(yè),則該有限責任公司應就以上事項繳納契稅( )萬元(適用稅率3%)。
A.18.80
B.0
C.9.40
D.6
【答案】B
【解析】投資入股以產(chǎn)權承受方為納稅人;企業(yè)改建成全體職工持股的有限責任公司承受原企業(yè)土地、房屋權屬的免征契稅;以債權人身份承受破產(chǎn)企業(yè)土地、房屋權屬以抵償債務的,免征契稅。
2.某企業(yè)破產(chǎn)清算時,其房地產(chǎn)評估價值為4000萬元,其中以價值3000萬元的房地產(chǎn)抵償債務,將價值1000萬元的房地產(chǎn)進行拍賣,拍賣收入1200萬元。債權人獲得房地產(chǎn)后,與他人進行房屋交換,取得額外補償500萬元。當事人各方合計應繳納契稅( )。(適用契稅稅率3%。)
A.15萬元
B.36萬元
C.51萬元
D.126萬元
【答案】C
【解析】債權人承受破產(chǎn)企業(yè)土地、房屋權屬以抵償債務的免征契稅。拍賣房地產(chǎn)的,承受方應納契稅稅額=1200×3%=36萬元。房屋交換中,由支付補價的一方按價差計算交納契稅,稅額=500×3%=15萬元。當事人各方應納契稅合計=36+15=51(萬元)。
3.下列各項中,契稅計稅依據(jù)可由征收機關核定的是( )。
A.土地使用權出售
B.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C.土地使用權贈與
D.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答案】C
【解析】根據(jù)契稅計稅依據(jù)的規(guī)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以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jù);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時,不繳契稅;經(jīng)批準轉讓房地產(chǎn)時,房地產(chǎn)轉讓者補交契稅的依據(jù)為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本題中只有C選項可由征收機關核定計稅價格。
4.居民甲某有四套住房,將一套價值120萬元的別墅折價給乙某抵償了100萬元的債務;用市場價值70萬元的第二、三兩套兩室住房與丙某交換一套四室住房,另取得丙某贈送價值12萬元的小轎車一輛;將第四套市場價值50萬元的公寓房折成股份投入本人獨資經(jīng)營的企業(yè)。當?shù)卮_定的契稅稅率為3%,甲、乙、丙納稅契稅的情況是( )。
A.甲不繳納,乙30000元,丙3600元
B.甲3600元,乙30000元,丙不繳納
C.甲不繳納,乙36000元,丙21000元
D.甲15000元,乙36000元,丙不繳納
【答案】A
【解析】甲不用繳納契稅;乙應繳納契稅=100×3%=3(萬元);丙應繳納契稅=12×3%=0.36(萬元)。
5.下列各項中,應征收契稅的是( )。
A.法定繼承人承受房屋權屬
B.企業(yè)以行政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C.承包者獲得農(nóng)村集體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
D.運動員因成績突出獲得國家獎勵的住房
【答案】D
相關推薦:2010年注冊會計師備考模擬試題:稅法練習題(14)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