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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回答58-62題:
某首飾制造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生產加工并零售金銀首飾、鉆石飾品和其他貴重首飾,2013年8月發生以下業務:
(1)外購的紅寶石不含稅價11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本月生產領用65%的外購紅寶石繼續加工成寶石手鏈,銷售給某商貿企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銷售額為230萬元。
(2)非獨立核算的門市部,采取“以舊換新”方式向消費者個人零售金項鏈一批,換入的舊項鏈折價l2萬元,該批項鏈取得差價款收入39.78萬元。
(3)為某公司定制加工工藝水晶項鏈和金項鏈共20條,企業未能分別核算金銀首飾的銷售額,共取得含稅收入70.2萬元。
(4)菲獨立核算的門市部,向消費者個人零售純金銀首飾取得收入70.2萬元,零售金銀鑲嵌首飾取得收入35.1萬元;零售玉石首飾取得收入117萬元,零售鍍金首飾取得收入58.5萬元。
(5)外購黃金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58萬元;外購玉石(原礦)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50萬元、增值稅8.5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金銀首飾、鉑金飾品和鉆石及鉆石飾品消費稅稅率5%,其他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的消費稅稅率為10%)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問:計算企業銷售紅寶石手鏈應繳納的消費稅;
答案解析:
外購已稅珠寶玉石生產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可以抵扣領用部分已納消費稅。應納消費稅=230×10%-11l0×10%×65%=15.85(萬元)
59某首飾制造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生產加工并零售金銀首飾、鉆石飾品和其他貴重首飾,2013年8月發生以下業務:
(1)外購的紅寶石不含稅價11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本月生產領用65%的外購紅寶 石繼續加工成寶石手鏈,銷售給某商貿企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銷售額為230萬元。
(2)非獨立核算的門市部,采取“以舊換新”方式向消費者個人零售金項鏈一批,換入的舊項鏈折價l2萬元,該批項鏈取得差價款收入39.78萬元。
(3)為某公司定制加工工藝水晶項鏈和金項鏈共20條,企業未能分別核算金銀首飾的銷售額,共取得含稅收入70.2萬元。
(4)菲獨立核算的門市部,向消費者個人零售純金銀首飾取得收入70.2萬元,零售金銀鑲嵌首飾取得收入35.1萬元;零售玉石首飾取得收入117萬元,零售鍍金首飾取得收入58.5萬元。
(5)外購黃金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58萬元;外購玉石(原礦)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50萬元、增值稅8.5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金銀首飾、鉑金飾品和鉆石及鉆石飾品消費稅稅率5%,其他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的消費稅稅率為10%)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問:計算企業銷售“以舊換新”銷售金項鏈應繳納的消費稅;
答案解析:
“以舊換新”銷售金項鏈應繳納的消費稅=39.78÷(1+17%)×5%=l.7(萬元)
60某首飾制造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生產加工并零售金銀首飾、鉆石飾品和其他貴重首飾,2013年8月發生以下業務:
(1)外購的紅寶石不含稅價11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本月生產領用65%的外購紅寶石繼續加工成寶石手鏈,銷售給某商貿企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銷售額為230萬元。
(2)非獨立核算的門市部,采取“以舊換新”方式向消費者個人零售金項鏈一批,換入的舊項鏈折價l2萬元,該批項鏈取得差價款收入39.78萬元。
(3)為某公司定制加工工藝水晶項鏈和金項鏈共20條,企業未能分別核算金銀首飾的銷售額,共取得含稅收入70.2萬元。
(4)菲獨立核算的門市部,向消費者個人零售純金銀首飾取得收入70.2萬元,零售金銀鑲嵌首飾取得收入35.1萬元;零售玉石首飾取得收入117萬元,零售鍍金首飾取得收入58.5萬元。
(5)外購黃金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58萬元;外購玉石(原礦)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50萬元、增值稅8.5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金銀首飾、鉑金飾品和鉆石及鉆石飾品消費稅稅率5%,其他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的消費稅稅率為10%)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問:計算企業銷售定制款式首飾應繳納的消費稅;
答案解析:
定制加工金銀首飾應繳納的消費稅=70.2÷(1+17%)×10%=6(萬元)
61某首飾制造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生產加工并零售金銀首飾、鉆石飾品和其他貴重首飾,2013年8月發生以下業務:
(1)外購的紅寶石不含稅價11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本月生產領用65%的外購紅寶石繼續加工成寶石手鏈,銷售給某商貿企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銷售額為230萬元。
(2)非獨立核算的門市部,采取“以舊換新”方式向消費者個人零售金項鏈一批,換入的舊項鏈折價l2萬元,該批項鏈取得差價款收入39.78萬元。
(3)為某公司定制加工工藝水晶項鏈和金項鏈共20條,企業未能分別核算金銀首飾的銷售額,共取得含稅收入70.2萬元。
(4)菲獨立核算的門市部,向消費者個人零售純金銀首飾取得收入70.2萬元,零售金銀鑲嵌首飾取得收入35.1萬元;零售玉石首飾取得收入117萬元,零售鍍金首飾取得收入58.5萬元。
(5)外購黃金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58萬元;外購玉石(原礦)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50萬元、增值稅8.5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金銀首飾、鉑金飾品和鉆石及鉆石飾品消費稅稅率5%,其他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的消費稅稅率為10%)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問:計算企業業務(4)應繳納的消費稅;
答案解析:
業務(4)應繳納的消費稅=(70.2+35.1)÷(1+17%)×5%+(117+58.5)÷(1+17%)×10%=19.5(萬元)
62某首飾制造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生產加工并零售金銀首飾、鉆石飾品和其他貴重首飾,2013年8月發生以下業務:
(1)外購的紅寶石不含稅價11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本月生產領用65%的外購紅寶 石繼續加工成寶石手鏈,銷售給某商貿企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銷售額為230萬元。
(2)非獨立核算的門市部,采取“以舊換新”方式向消費者個人零售金項鏈一批,換入的舊項鏈折價l2萬元,該批項鏈取得差價款收入39.78萬元。
(3)為某公司定制加工工藝水晶項鏈和金項鏈共20條,企業未能分別核算金銀首飾的銷售額,共取得含稅收入70.2萬元。
(4)菲獨立核算的門市部,向消費者個人零售純金銀首飾取得收入70.2萬元,零售金銀鑲嵌首飾取得收入35.1萬元;零售玉石首飾取得收入117萬元,零售鍍金首飾取得收入58.5萬元。
(5)外購黃金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58萬元;外購玉石(原礦)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50萬元、增值稅8.5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金銀首飾、鉑金飾品和鉆石及鉆石飾品消費稅稅率5%,其他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的消費稅稅率為10%)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問:計算該企業8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
答案解析:
應繳納的增值稅=[230+39.78÷(1+17%)+70.2÷(1+17%)+(70.2+35.1)÷(1+17%)+(117+58.5)÷(1+17%)]×17%-(110×17%+58×17%+8.5)=58.8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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