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于5月29日參加全區統一組織的筆試,具體時間見準考證。考試時必須攜帶正式身份證。
全區分設九個考點:區直、包頭市、呼倫貝爾市、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考生就近參加考試。
筆試不指定復習教材,內容為申論和基本素質測試(參照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筆試統一漢語制卷,考生可用蒙文答卷,但只能用一種文字答卷。對參加筆試的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考生,在筆試總成績上加5分。
6月15日后考生登錄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查詢筆試成績。
(2)面試和考察:
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協調各盟市委組織部,結合各盟市選聘計劃及考生報考志愿,以盟市為單位分別劃定分數線,確定進入面試考察范圍人員名單,并在各盟市所指定的網站上公布。屆時各盟市指定的網站網址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www.impta.com)上公布。
7月1日至7月20日,由各盟市委組織部組織本盟市考生的面試和考察。各盟市的面試和考察具體時間、地點等屆時在各盟市指定的網站上通知。
面試時考生須再次遞交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本人或父母戶口本、有關表彰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暫未拿到畢業證和學位證的,遞交由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等原始材料。考察時將嚴格核對考生有關證件原件及證明材料,對于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選聘資格,并在三年內不允許參加自治區范圍內公務員、事業單位和高校畢業生到農村牧區基層服務項目等考錄。
通過筆試的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直接進入考察范圍。
3、確定初步選聘人選。由各盟市委組織部依據考生筆試、面試和考察等綜合成績,按照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和優秀團干部、優秀學生干部優先,回原籍任職的優先,涉農涉牧專業的優先原則,等額確定擬選聘大學生村官名單,并在各盟市指定網站公布。
4、體檢。8月1日前,由各盟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擬選聘大學生村官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因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名額,按筆試、面試和考察綜合成績排序遞補。
5、公示。8月10日前,各盟市委組織部對擬選聘大學生村官名單分別在各盟市指定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正式選聘名單。
6、簽訂聘任合同。公示無異議的大學生村官經崗前集中培訓后,與旗縣(市、區)委組織部簽訂《內蒙古自治區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合同書》,合同期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