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優化領導班子結構,為全椒科學發展、跨越爭先提供人才保證,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等文件精神,縣委研究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拔10名副科級領導干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拔的職位及人數
縣委辦公室副主任、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縣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共青團全椒縣委副書記、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縣旅游局(縣體育局)副局長各1名。
二、基本條件及資格條件
全省范圍內機關具有公務員身份和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已登記人員以及國有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符合《干部任用條例》所規定的黨政領導干部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及以下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1、大學本科以上學歷,身體健康。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或機關副科級的報考人員,年齡放寬到38周歲以下(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報考團縣委副書記職位的,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任科員級職務1年以上。
4、事業單位人員報考須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2年,且已被聘用。
5、根據工作需要,部分職位的報考人員除須具備上述資格條件外,還須具備以下專業和工作經歷要求:
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職位:工業經濟、經濟管理及相關專業,或從事相關部門工作滿2年;
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職位:交通工程、交通管理相關專業,或從事交通管理相關工作滿2年。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正在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黨紀處分規定的提任使用期限未滿的;受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以上(含一次)被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基本稱職的;因其它原因不適合報考的。
三、工作程序
公開選拔工作采取組織推薦、個人自薦和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組織考察、決定任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由全椒縣公開選拔副科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公選辦”)統一組織,縣委組織部設立報名點,負責報名登記、資格審查、匯總及準考證發放工作。
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1)《報名登記表》1份,由報名者登陸《全椒政府網》或《全椒先鋒網》下載。報名登記表需按干部管理權限,由本人所在單位或組織部門審核蓋章,并簽署審查意見;(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4)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原件、復印件;(5)相關任職證明材料;(6)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全椒縣的報名者,直接到報名點報名。外縣的報名者可以直接到報名點報名,也可以通過傳真方式進行報名。外地通過傳真方式報名者,在報名時須將本人的《報名登記表》和有關材料傳真到縣公選辦并函寄照片,筆試前2天,考生本人持有關材料原件到縣公選辦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發給準考證。
報名者須如實申報和填寫本人有關情況,如發現弄虛作假者,隨時取消參考資格。
每個人限報一個職位,每個職位的報考人數應不少于10人。少于規定報考人數的職位予以取消,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可改報其他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