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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12日18:00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應打印兩份《報名信息表》供加分審查等環節使用。報名確認并繳費后,報名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不含連片特困鄉鎮和派出機構職位),該職位招錄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錄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錄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商改報單位同意后,負責考務的部門給予改報其他職位。本人自愿放棄報考需要退費的,經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考務部門給予退費。改報職位和退費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3月19日。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示。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免收報名費,在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時,須出示有關證明材料原件(農村特困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縣級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城市低保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應屆畢業生可由學校資助機構出具的特困生證明)和網上提交報名申請并通過資格審核后打印的《報名信息表》。報考省直及垂管系統職位的特困生,于2014年3月12日18:00前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院考務二部(貴陽市毓秀路18號,省人才市場10樓1002房)辦理有關減免確認手續;報考市(州)轄區職位的特困生,于3月12日18:00前到本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院)辦理有關減免確認手續。
>>>詳情請查看《貴州省2014年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人民警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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