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關于報考條件 |
第 2 頁:關于報名 |
第 3 頁:關于筆試 |
第 4 頁:關于資格復審 |
第 5 頁:關于面試、關于體檢和考察 |
第 6 頁:關于錄用、關于招考工作紀律 |
二、關于報名
1、報考者如何辦理報名手續?如果有問題,如何進行咨詢?
答:今年繼續實行報考者在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的辦法。
報考人員可通過登錄寧夏人事考試網查閱,或撥打政策咨詢電話、技術咨詢電話,了解招考的有關政策規定和網上報名的操作技術等問題。報考人員須根據本人條件,嚴格按照職位資格條件要求選報職位,不清楚的可通過撥打咨詢電話,查詢核實清楚后慎重填報。
需要注意的是,報考公安機關、監獄、戒毒所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的,報名時間為3月5日至3月9日18:00時,逾期不再補報警察職位。
2、填寫《報名登記表》需要注意什么?
答:填寫《報名登記表》前,報考者必須認真閱讀招考公告、招考職位表、政策問答,并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考生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準確性負責。凡提供虛假錯誤加分信息的,取消報考資格。凡因個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凡提供虛假材料或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報考資格,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
特別要注意的是,填寫《報名登記表》時,務必要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和本人身份證電子版(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不上傳本人照片和身份證電子照片的,系統將無法提交考生報名信息,招錄單位將無法進行審核。
3、報考法官、執行法官、檢察官職位有何特殊要求?
答:報考法官、執行法官、檢察官職位除滿足招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必須取得國家統一司法考試適用地區法律職業資格證。參加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符合其他條件的,也可以報考上述職位。上述職位免筆試,資格復審合格者直接參加面試。
4、報考公安系統DNA檢驗鑒定、法醫職位和監獄獄醫、獄內偵查、戒毒所獄醫職位有何特殊政策?
答:為解決上述職位招人難問題,吸引更多專業人士報考,今年采取特殊招錄辦法,一是報考公安系統DNA檢驗鑒定、法醫職位的考生報名時進行心理素質測試,心理素質測試不合格的,可以在報名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二是簡化考試環節,報考公安系統DNA檢驗鑒定、法醫職位和監獄獄醫、獄內偵查、戒毒所獄醫職位的考生不再參加體能測試和面試;三是通過加試《專業知識考試》,更加突出專業特點,便于專業考生報考。
5、報考者是否可以隨時查詢各個職位的報名情況?
答:可以。為了方便報考者了解各職位報名情況,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及時匯總、公布每個職位的報名人數。考生在報名網站可以隨時查詢每個職位最新的報名統計情況。
6、報考者能否調整報考職位?如何辦理調整手續?
答:報考者通過資格初審但未辦理繳費手續前,可以在3月14日24:00前根據各職位報名情況,辦理調整報考職位手續。
報考公安機關、監獄、戒毒所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體能測評不合格者,應于3月14日24:00前改報其它職位。
擬調整報考職位的報考者,可到自治區各招錄機關或地級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當面申請,也可通過電話提出申請,將原報名信息注銷;在確認原報名信息注銷后,報考者重新按照報名程序選報其它職位。
7、體能測評如何進行?
答:報考公安機關、監獄、戒毒所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網上報名,由各招考單位電話通知考生或網上公告參加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和要求。體能測評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司法廳、自治區高級法院、自治區檢察院統一組織。體能測評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確定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男子組體能測評項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女子組體能測評項目包括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縱跳摸高。體能測評合格者,由體能測評組織單位發給體能測評合格證,考生憑合格證才能通過資格初審,確認報考資格;體能測評不合格者,可在報名截止之前改報其他非警察類職位。
報考自治區公安廳DNA檢驗鑒定職位、公安系統法醫職位和監獄獄醫、獄內偵查、戒毒所獄醫職位的考生,不參加體能測評。
8、如果因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所報職位被取消的報考者怎么辦?
答:因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被取消的職位,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及時在報名網站發布公告。報考被取消職位者可按照公告規定的時間改報其他職位。沒有改報或不愿意改報其他職位的,視為棄考。棄考者的報考費將如數退還。
9、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如何辦理免交報考費手續?
答: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分別憑《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及戶口本,于3月17日前到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現場辦理免交報考費手續。
到現場辦理有困難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持相關證明材料代辦。銀川市以外地區辦理免交報考費手續的考生,可于3月14日前到本市人社部門辦理。
10、如果身份證遺失或正在辦理中,怎樣處理方可參加考試或體檢?
答:在準考證、錄用體檢通知上,都要求考生必須帶齊準考證、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或體檢。如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憑準考證及臨時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或體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臨時身份證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證作為入場參加考試或體檢的法定身份證明憑證,其他任何證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或體檢。
11、戶口簿、工作證、駕駛執照、畢業證、學生證等證件能否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或體檢?
答:戶口簿、工作證、駕駛執照、畢業證、學生證等證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或體檢。戶口簿雖載有個人相關文字信息,但只能證明是家庭成員之一,因沒有照片而難以辨別是否與持簿人相符;工作證、畢業證、駕駛執照等證件雖同樣載有個人信息及照片,但反映主題各異,發證機構出自不同部門,主管部門分屬各個領域,辨別證件真偽標準不一、難度大;只有身份證是由公安部門統一歸口管理,是證明居民身份的法定證件,既載有個人信息和照片,又內設芯片并加密,易于鑒別。因此,為了給全體考生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防止弄虛作假,嚴肅考風考紀,本次招考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將身份證作為考生參加考試或體檢的唯一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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