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
有關政策解答
省委組織部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公務員局
2016年3月
特別提示:
2016年度我省公檢法系統公務員錄用考試、省直和市(地)直屬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及艱苦邊遠地區縣(市、區)、鄉(鎮)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采取同步報名、同步考試的方式進行,請報考人員慎重選擇考試類別,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類考試中一個部門(單位)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
報名咨詢電話:0451-12333。
一、基本報考政策
1.本次考試招考對象有哪些?
本次考試招考對象一般為:應屆畢業生、項目生、非應屆畢業生、大學生退役士兵。
(1)應屆畢業生。2016年度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畢
業生。【2014年、2015年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2)項目生。參加我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等人員(簡稱“項目生”)。
(3)非應屆畢業生。除應屆畢業生外,均屬于非應屆畢業生范圍。
(4)大學生退役士兵。由我省各級兵役機關征集入伍的高校新生(指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或研究生招生考試、已被普通高等學校或研究生招生單位錄取的學生)、大學在校生或畢業生,服現役期滿且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原就讀高校畢業證書的退役人員。
2.哪些人員可以報考?
凡是符合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黑龍江省2016年度艱苦邊遠地區縣(市、區)、鄉(鎮)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黑龍江省2016年度公檢法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黑龍江省2016年度省直和市(地)直屬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考公告》)中所規定的報考條件及職位資格條件的,均可報考。
3.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此次招考,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國家統一招生的非應屆畢業生;
(3)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的上述人員);
(4)項目生人員未滿一個服務期的不得報考項目生職位;
(5)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7)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4.定向生或委培生可否報考?
定向生或委培生報考時應符合所在單位相關規定,并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2016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報考。
政法體制改革定向招錄的學員(含擬錄取人員)及政法系統定向培養的未滿服務期的人員,不得報考。
5.為什么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2016年,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已明確規定,不允許在職公務員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招考。且國家及我省公開遴選工作已經逐步制度化、規范化,暢通了基層公務員向上流動的渠道。為此,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決定,全省公務員錄用考試不再面向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的上述人員)招考。
6.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在2016年3月29日(含當日)前取得畢業證,且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7.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以何種身份報考?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8.報考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各項資質(年齡、條件、資格、經歷)的截止時間是如何確定的?
職位要求的各項資質(如年齡、條件、資格、經歷、政治面貌)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29 日(含當日)。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
9.今年對艱苦邊遠地區基層職位實行了哪些傾斜政策?
為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在艱苦邊遠地區適當降低進入門檻”的部署,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4年制定印發了《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61號),我省2015年配套出臺了《關于做好黑龍江省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實施辦法》。按照《實施辦法》部署,今年我省對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縣(市、區)級以下職位,視情況單獨或者綜合采取了適當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限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降低進入門檻,同時,允許從中拿出一定數量的職位面向本市(地)、縣(市、區)區域內戶籍的人員招考,旨在服務本地經濟社會發展。
10.關于遞補,有何規定?
在面試人選資格確認審查中,出現不合格者可依次進行遞補。在面試資格確認后的其他環節出現人員空缺,不進行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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