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關于基層工作經歷
1.什么是“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生人員,其基層服務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8)基層工作經歷的時間可以累加計算。
四、關于項目生和退役大學生士兵
1.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的項目生身份如何認定?
參加上述四個項目的人員報考,在現場資格確認時一般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同時要根據省項目生主管部門要求提供其它佐證材料:
(一)“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生。攜帶本人身份證、《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生。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合同、原服務項目合同(已納入我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中的由各市地自主選聘的到村任職大學生志愿者)、縣委組織部開具的服務期內各年度考核合格證明;同時具備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三)“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項目生。攜帶本人身份證、服務所在縣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四)“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生。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黑龍江省基層青年工作專項行動志愿者鑒定表》、《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材料在現場資格確認時提交給省項目生主管部門審核。
2.項目生人員在服務期內被借調到市、縣級機關工作,借調時間是否計入服務年限?
若項目生人員在服務期內被借調到市、縣級機關工作,借調(幫助工作)時間不計入服務年限。在本崗服務時間累計不滿一個服務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優惠政策,不得報考定向職位。
3.項目生人員在服務期內就讀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業單位工作,應如何處理?
項目生人員在服務期內就讀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就讀和工作時間不計入服務期;其在崗工作時間累計不滿一個服務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優惠政策,不得報考定向職位。
4.有的項目生人員與主管部門簽訂聘任制合同,服務期為3年,而在實際服務滿2年時,有關部門即出具了“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應如何處理?
若項目生人員與主管部門簽訂服務期為3年的聘任制合同,就必須在3年期滿后方可界定為服務期滿,服務期滿的項目生人員可享受定向招考的優惠政策,服務期未滿的人員不得報考定向職位。
5.大學生退役士兵的身份確認如何進行?
大學生退役士兵面試前的服役及退役情況確認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資格確認的佐證材料包括本人入伍通知書和退伍證。
6.大學生退役士兵相關政策咨詢部門及咨詢電話?
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辦公室
李參謀 0451-83800179;尹參謀 0451-8380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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