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楊凌示范區軍轉辦:
根據《中共陜西省委、陜西省人民政府、陜西省軍區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陜字〔2007〕83號)及《關于改進和完善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辦法的實施意見》(陜軍轉聯〔2012〕2號)規定和要求,為切實做好2013年全省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全省各級機關)實行考試考核辦法選用軍轉干部工作,今年繼續對全省各級機關選用軍轉干部實行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內容、統一命題閱卷,各市根據參加考試軍轉干部人數,設立分考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軍轉安置工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和軍隊建設服務宗旨,切實把軍轉干部安置好、使用好,實現軍轉干部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發揮軍轉干部人才優勢,為陜西的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做出貢獻。
通過對全省各級機關實行考試考核辦法選用軍轉干部,有利于充分體現軍轉安置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有利于體現“陽光軍轉”,提高軍轉安置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全省各級機關選拔到優秀的軍轉干部,達到部隊、軍轉干部和接收單位三滿意。
二、參加考試考核人員范圍
(一)團級(含非專業技術文職處級干部)職務(以下 簡稱:團級)軍轉干部不列入考試范圍。
(二)營級(含非專業技術文職科級干部)及其以下職 務(以下簡稱:營級以下)和專業技術軍轉干部,凡符合報考全省各級機關選用軍轉干部條件,且本人要求進入全省各級機關的,必須參加考試考核。對符合各級功績制分配條件的營級以下和專業技術軍轉干部分配辦法由各級軍轉部門確定。
不要求進入全省各級機關的軍轉干部,在本地區的事業和企業單位安置。
三、納入考試選用軍轉干部的機關單位
通過考試考核選用軍轉干部的全省各級機關單位:包括全省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各級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各級部門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全省各級檢察院、法院、公安廳(局)、司法廳(局)、國家安全廳(局)等政法機關及其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中央和省級駐各市垂管單位行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四、報考條件
要求進入全省各級機關安置的營級以下和專業技術軍轉干部,具備以下條件者,均可報考。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
(二)身體健康,能勝任行政機關崗位工作;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四)未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