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充當著一個又一個新聞熱點,引發最大熱議的自然是三鹿奶粉事件。此后,蘇丹紅,地溝油,毒姜軍一系列新詞映入世人眼簾。近日,毒大米,毒米線,毒皮蛋,老鼠肉又掀起了關于食品安全的新一輪討論。
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無非還是從自律和他律兩個角度思考。不過,食品安全問題的頻發已經明確地告訴我們,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自律是遠遠靠不住的。食品安全,還得靠“管”。
說起“管,”自200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頒布以來,食品安全問題雖然有法可依,但是事故的發生率依舊駭人。這當然不能證明《食品安全法》的無效,但卻反映出法律震懾力的明顯不足。
今年5月,國務院決定將食品安全法修訂工作列入立法計劃;6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法制司面向社會征集修訂意見;7月,國務院公布了《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提出我國食品安全的階段性目標。新的一輪修訂必然可以保證食品安全得到更加嚴格的法律保護,其積極價值不可否認。不過,值得思考的是,如今食品安全如火如荼的景象是否會因為法律的修訂而偃旗息鼓?就過去四年的表現來看,前景并不樂觀。法律的細化和規范的確有助于我們展開對食品安全問題的處理,但是,法律落實力度的不足,必然會導致食品生產者漠然視之。其實,就中國現在的食品問題來看,法律意識的淡薄直接導致生產者可以任意為之,而法律威懾力的不足,又直接導致了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
就現狀而言,要解決食品安全問題,還得加強監管,嚴厲懲處,形成不敢違法生產的社會氛圍。首先要嚴厲監管大小食品生產點,一旦有違規生產者,及時處理;其次要加強質量檢測力度,不給偽劣產品走向市場的機會;再次,還要嚴把流通關,不讓偽劣產品輕易避開執法者的眼睛;最后,全社會有義務參與到食品安全監管的行列中來,形成偽劣食品,人人喊打的氛圍。
如此作為,并不是不在乎道德教化的作用,相反,相應的懲罰會讓食品生產者懂得誠信經營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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