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目標】
1、了解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現狀及包含哪些內容。
2、正確認識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對社會發展的意義及重要性。
3、能夠針對社會保障的具體問題提出有效的解決措施。
【理論背景】
公平正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新農保覆蓋的人群大都是低收入群體,通過這兩項制度建設,可以把公共資源更多地向他們傾斜,更好地促進發展成果全民共享,縮小收入分配差距,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證工業化、城鎮化順利推進,降低現代化進程中的各種風險。
獲得社會保障的權利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其作用在于保障全社會成員基本生存與生活需要,特別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傷殘、失業、生育、死亡、遭遇災害、面臨生活困難時的特殊需要。由國家通過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實現。由社會福利、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優撫和安置等各項不同性質、作用和形式的社會保障制度構成整個社會保障體系。現代國家必須制定社會保障法律規范,保證社會保障制度真正得到貫徹實施。
【政策背景】
2011年3月5日,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指出,加快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范圍擴大到全國40%的縣。推進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解決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障的歷史遺留問題,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積極推進機關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將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制度。完善城鄉低保制度。繼續多渠道增加社會保障基金。將孤兒養育、教育和殘疾孤兒康復等納入財政保障范圍。繼續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推進社會保障管理信息化。發揮商業保險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作用。大力發展慈善事業。
2011年5月28日,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2011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指出深化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提高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合理調整稅率結構,降低中低收入者稅負,加大對高收入的調節。以非公有制企業、中小企業密集的區域和行業為重點,穩步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開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擴大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范圍,出臺職業年金試行辦法。
2011年6月20日,溫家寶在全國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部署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經驗交流會議上要求: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基本實現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農保兩項制度全覆蓋。溫家寶指出,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范圍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試點,并加快新農保試點進度,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基本實現制度全覆蓋,這是黨和政府的重大惠民政策,是健全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制度建設。建立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近年來,我們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立覆蓋不同人群的社會保障制度,不斷提高保障水平。
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法》全面實施,這是我國第一部社會保險制度的綜合性法律,對于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意義重大。
【背景鏈接】
近兩年我國新建立了城鎮居民醫保、城鄉醫療救助、新農合、新農保等重大保障制度,解決了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醫保、老工傷待遇、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等一批歷史遺留問題,連續7年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在新醫改中大幅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標準等。建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和新農保制度,是開創性的重大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標志著我國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主要制度都建立起來了,朝著黨的十七大提出的目標前進了一大步,這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取得的重大進展。有了這兩項新制度,幾千年來中國人“老有所養”的愿望,在可預見的未來幾年里就能初步實現。
【標準表述】
【具體內容】
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包括以下方面的內容:
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在勞動者暫時或者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因其他原因中斷工作,沒有經濟收入或者勞動收入減少時,給予經濟補助,使他們能夠享有基本生活條件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從社會保險的項目內容看,它是以經濟保障為前提的。一切國家的社會保險制度,不論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強制性、社會性和福利性這三個特點。按照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社會保險項目分為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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