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闡述:
2012年4月,住建部、文化部、財政部聯合啟動對全國傳統村落的調查,上報了1.2萬個傳統村落,僅占中國行政村的1.9%,自然村落的0.5%,其中有較高保護價值的村落不到5000個。在城市發展過程中,很多傳統古村落不同程度遭受損害,尤其是古村落所積淀的民俗及鄰里文化,也逐漸從人們眼前消失。
2013年,記者報道了甘肅省景泰縣永泰古鎮由于自然環境惡化及人為的破壞導致古城遭毀棄,這一報道引起相關環保人士的關注。近幾十年來由于生態惡化嚴重,水資源匱乏,土地沙化和鹽漬化,迫使古城居民不斷向外遷徙,人口銳減到100人。目前,永泰古城已沒有當年氣勢恢宏和繁華景象,城外除了一望無際的荒灘外,還矗立著幾座孤零零的城墻,景象非常凋零。
2013年12月13日,習近平同志在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上強調:“城市建設水平,是城市生命力所在。城鎮建設,要實事求是確定城市定位,科學規劃和務實行動,避免走彎路;要體現尊重自然、順應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現有山水脈絡等獨特風光,讓城市融入大自然,讓居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
考點分析:
原因:首先,先天條件的制約,使此類地區走以犧牲生態環境換取經濟發展的路。生態環境破壞后,人口流動使得相應的民訴文化也遭受損失。
其次,居民缺乏對古村落傳統文化的保護意識。由于自身經濟來源有限,難以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規劃保護。
再次,當地政府對古城的重視程度不夠。沒有可持續,可操作的具體保護方案,再加上當地居民收入來源的匱乏使得大量遷徙,形成枯城。
對策:首先,完善在城市化過程中對古村落保護的法律制度。關鍵是要做好規劃,對古村落及古城的空間規則、保護規則和行為規則等明確法律依據,明確保護對象及保護對象周邊范圍內的建筑。
其次,統籌古村落發展與資源的開發,尤其是文化積淀厚重的要限制開發,旅游資源優勢與旅游結合開發。
再次,建立古村或古城的檔案,并將其保護納入政績考核范圍。完善民族文化村申報與退出機制,對其保護形成激勵和獎罰機制。
最后,政府應通過政策對古村落合理保護開發,靠公共財政的傾斜讓枯城更宜居。在生態治理前提下,改善古城環境突破農業有限發展的瓶頸,建立良性循環的生態經濟系統。
古村落文化逐漸消失這種現象是對我們的一種警示,如果生態平衡被打破,如果忽視經濟與生態的統籌發展,隨之而來的環境問題,傳統文化消失問題會加劇居民對于鄉愁的認知,因此怎樣走出一條符合生態文明的發展之路及文化保護之路也是值得我們深入研究的重大課題。
公務員考試行測題庫丨公務員題庫手機端丨搜索公眾微信號"考試吧公務員"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