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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火車北站北墻上的排風洞,成了幾個在附近流浪的孩子的“家”。它不到半米高,兩米寬。據進去過的人說,里面朝內平行延伸,大概有兩米深。火車站用這個洞口排風,而幾個在附近流浪的孩子,則一度在這里過夜、吃飯,用這里擋風遮雨,把這沒有護欄的洞,當作他們的“家”。不久前,這幾個孩子的照片出現在報紙上。隨后,洞口處被加上了金屬護欄,孩子們也不知去向。現在,透過細密的菱形網格向洞里看,斑駁的墻面被分割成一個個的小方塊,空空蕩蕩。打掃衛生的方大爺回憶說,3個孩子里,最早搬到這個洞,過起“穴居生活”的是黃毛兒,黃毛兒老家在沈陽一個縣級市,進城已經兩年,曾在汽車修理店當過雜工,也在一家飯店打過工,后來沒了工作,流浪到火車北站附近。從去年開始,他住進了這個墻壁上的洞穴。后來,只比黃毛兒小幾個月的大個兒也來了,兩個男孩一起分享這兩立方米的空間。上個月,7歲半的小寧也加入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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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算封洞無可厚非,也應以安置好“穴居男孩”為前提,有些輿論就表示:如果這些孩子仍無可安身之地,那還不如不封,封了反而是逼他們無處可留。意即比封洞更該做的,是給這些孩子一個出處。可從眼下看,“穴居男孩”去哪了仍是謎。涉事火車站表示“不知道孩子們去哪兒了”;派出所民警則表示從未介入,且發出感嘆:“能怎么辦呢?這樣的流浪兒太多了。”
是的,這樣的流浪兒很多,但這不是可以不作為的理由。如果事情曝光后,當地除了封洞再不管事,那頂多是避免問題“在墻洞集結”,而非解決了問題,它非但不能遮羞,反而會更增污點。
拿“穴居男孩”事件而言,救濟顯然應優于封洞,而要救濟,最根本的法子自然是補全救助制度的缺漏,織好織密面向弱者的保障網;如果說,對所有弱者保障難一蹴而就,至少對已發現的流浪兒個體予以保障,給他們一個庇身之所而非封完了事,不難。
——新 華網
自2003年8月《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開始施行后,各地均按照要求建立起了救助站。按理說,救助站應該給這些弱勢群體在無望中帶來光明和溫暖,或幫助他們找到親人,或及時解決一些臨時困難……但在現實中,救助站卻飽受詬病:
一是入站門檻高,程序和手續繁瑣,往往容易將一些真正需要救助的弱勢人員“拒之門外”,比如聾啞人、盲人、孤兒等。
二是救助時間短,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期限一般不能超過10天,而很多流浪者遇到的“困難”又無法在這么短的時間得到徹底解決。
三是救助站“丑聞”不斷,暴力事件、虐待事件等不時見諸各大媒體報端,讓流浪乞討人員望而生畏,甚至談“站”色變。
必須要厘清的是,作為靠財政投入建設和運轉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其功能和作用是否還有拓展的空間?一方面,救助站要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務質量。另一方面,有關方面應當盡快完善政策,通過制度設計來讓救助站的功能更強大,除了提供簡單的吃飯睡覺、遮風擋雨之外,對受助人員要進行必要的教育和引導,使他們逐步回歸正常生活。
——新 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