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新京報:5月10日中午,南京環保局發布快訊稱:5月7日,天津宏迪工程檢測公司在中石化第五建設公司南京生產基地院內進行探傷作業期間,丟失用于探傷的放射源銥-192一枚。10日上午10:30,放射源被鎖定在2平方米范圍內。10日下午18時許,經過四輪數批專業人員進入現場鎖定區域操作,丟失的放射源終于被找到并放入鉛罐回收。
據悉 ,銥-192是一種放射性金屬,屬于類危險放射源,在沒有防護的情況下 ,接觸幾小時就可對人造成永久性損傷,接觸幾天至幾周可致人死亡。而且,銥-192用于探測金屬內部瑕疵時,一般被密封在金屬外殼中,體積也不是很大,看起來就是一個金屬物或鉛罐,容易被人當作廢鐵撿走,使無辜者遭受輻射。2005年,哈爾濱市一位居民就將裝有銥-192的源辮子當成廢金屬撿回家,導致附近百余人遭受輻射,其中一人死亡。
據有關方面統計,放射源遍布全國各地,涉核的機構包括大學、科研院所、醫療衛生系統、農科院系統等,用于測量、消毒、育種等。由于安全防護措施滯后,上個世紀70~80年代,平均一年就有45起放射性事故。根據衛生部放射衛生專家組副組長范深根的統計,中國大陸從1988年至1998年共發生放射性事故332起,受照射總人數966人。其中,放射源丟失事故約占八成,丟失放射源584枚,有256枚未能找回。
【問題分析】
"南京丟銥"的消息,讓人們在經歷2011年日本核輻射危機之后,再次對輻射事故產生莫名的恐慌。這不僅源于人們對核原料放射性危害性的恐懼,更體現了對相關部門對放射性物質使用和保管能力的懷疑。國內因種種原因或在不同地點、場所發生丟失"放射源"事件并不少見。無論丟失后找回,還是未能正常找回,都屬于一種可能嚴重傷害公眾健康的安全事故,就如多年來各地時有發生的"丟銥(鈷)"事件,說到底是管理失職和管理上存在嚴重缺陷的反映,這都應引起政府的足夠重視。
【應對措施】
一、牢固樹立放射物的安全意識。由于放射源的特殊性,要進行隱性管理,容易形成管理部門和一般群眾雙方信息的不對稱性,這不僅容易讓群眾無視它的存在,也使一些工作人員表現在思想上麻痹大意,安全意識淡薄,甚至出現對群眾的健康嚴重懈、怠麻木不仁的心態,這正是事故發生的根源所在。因此,要繃緊放射源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安全弦,嚴格按照規定來使用和管理放射源。
二、強化放射物的日常監管制度。危險的放射源如果使用不當,極易給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損失,所以放射源從"出生"到"死亡",都應受到嚴格的全程跟蹤監管。最大限度地防治放射性污染,除了加強日常監管并制定詳細的輻射事故應急預案之外,還須明確法律責任,將其納入嚴格的法律監管之下。
三、完善放射物事故的應急機制。各種各樣的放射源早已被民間廣泛用于食品消毒、醫學檢測及工業勘探等方面,流出后對公眾威脅較大。所以,相關部門在"全力以赴查找放射源"的同時,應立即向社會發布公告,讓群眾對來歷不明的拾獲物產生警惕,以免遭受輻射損傷,并發揮群眾的力量,盡快找到丟失的放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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