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關于印發
《福建省2019年高校畢業生 “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關市、縣(區)“三支一扶”辦,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衛健委、海洋與漁業局、水利局,團委,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各高等院校,省“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關于實施第三輪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閩人社文〔2016〕261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9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我們制定了《福建省2019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執行中有什么具體問題,請直接與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聯系。
聯系人:游風
聯系電話:0591-87565225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
2019年2月20日
(此件主動公開)
福建省2019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
實施方案
“三支一扶”計劃是黨和政府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重要舉措,是青年成長成才的重要途徑。為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扎根基層、服務基層,做好2019年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促進基層經濟社會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經受鍛煉,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基層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社會事業發展,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贏脫貧攻堅戰、堅持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作貢獻。
二、工作任務
省級“三支一扶”計劃招募約500名高校畢業生,主要安排到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范圍的縣(市、區)的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招募指標繼續向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扶貧崗位傾斜,探索安排一定數量的崗位,面向省內院校臺灣高校畢業生。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照原省公務員局、省民政廳、共青團福建省委《關于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閩人發〔2011〕30號)要求,統一招募對象條件要求,規范實施市級“三支一扶”計劃。參加市級“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享受省級“三支一扶”計劃相關政策待遇。
三、宣傳動員
宣傳口號: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經受鍛煉,增長才干,貢獻力量。
各級“三支一扶”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網站、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等各類媒體,廣泛開展“三支一扶”計劃宣傳活動。各高等院校要充分利用校內廣播臺、校園網、公告欄、海報等,廣泛宣傳“三支一扶”計劃招募信息和相關政策,營造良好工作氛圍。組織招募期間,請各地、各高校在所屬網站和人才服務機構網站的首頁顯著位置與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以下簡稱公共服務網,網址:http://rst.fujian.gov.cn/fjbys)建立鏈接。
四、招募對象和條件
招募對象為2019年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和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并具備以下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分配,志愿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遵紀守法,敬業奉獻,作風正派;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二)學習成績良好,具備服務崗位相應的專業知識。
(三)往屆高校畢業生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即在1994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至28周歲(即在1991年7月31日后出生),應屆高校畢業生無此要求。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須在派遣上崗前(7月底)通過規定體檢,保證兩年服務期內能正常履職。未能通過體檢的,取消派遣資格。如不能保證兩年服務期的完整性,期滿考核將評定為不合格,不享受期滿考核合格人員的優惠政策。
(五)報名人員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研究生放寬至12月31日)和崗位要求的其它專業證書、資格證書(支教崗位應具有教師資格證書)。若未獲得畢業資格和相應證書,將取消“三支一扶”計劃派遣資格。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募派遣服務單位所在地生源的畢業生、退役大學生士兵、殘疾畢業生、少數民族畢業生和獲得校級及以上表彰、院(系)表彰的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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