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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農村現有養老“機制”下,能依靠年輕時積蓄及每月60元的“退休金”養老的人很少,因為這一代人年輕時在計劃經濟時期度過,沒有任何積蓄;改革開放后掙的錢大都用于建造住房和子女上學結婚。他們也沒有條件和觀念有意識地積蓄一些錢用于養老,所以大多數老人都是兩手空空,等到他們只能依靠子女為自己養老時,子女們卻迫于生計大都到城市打工了。于是,留守老人不但得不到子女寄給他們的“養老專款”,而且還得干責任田的農活,還得承擔撫養和教育孫子孫女的重擔.他們不但沒有退休,而且負擔和壓力更大。
如果農村留守老人年歲大了,尤其是因衰老、生病而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后,那就更慘了,許多老人只能選擇夫妻互相攙扶和鄰居關照。加上多數村一級沒有社會福利性質的養老院,而鄉鎮養老院里一般只收留鰥寡老人,部分留守老人只能住進民間養老機構,這種機構要么條件太差,要么服務水平很低.虐待老人的現象不時見諸報端。有些子女因回家成本太高以及長期在外與父母感情淡漠,致使父母想見他們一面都成為奢望,少數子女等父母病重甚至死亡時才回家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農村老年人自殺的社會學研究》研究發現,從1990年開始,中國農村老年人自殺率大幅上升,并保持在高位。該項目組的負責人劉某說,“農村老人越來越難以擺脫這條(自殺的)路,這或許是他們稀釋和消化現代老齡化社會痛苦的特有方式。”
“我們這兒的老人都有三個兒子。”湖北省京山縣某村莊的一個柴姓老人樂呵呵地告訴滿是疑惑的負責人劉某,“藥兒子(喝農藥)、繩兒子(上吊)、水兒子(投水),這三個兒子最可靠。”實際上.老柴還有兩個讓他“引以為傲”的兒子。大兒子在鎮上工作,小兒子在外打工,一個在鎮上有樓房,一個在村里蓋了樓房。但是7年來,老柴一直和腿腳不便的妻子住在逢雨便漏、傾斜得隨時可能坍塌的土坯房里。
老柴說。該村還有一個在外打工的兒子請7天假回家,看望病危的父親。兩三天過去,發現父親沒有要死的跡象,這個兒子就問父親:“你到底死不死啊?我就請了7天假,是把做喪事的時間都算進來的。”老人隨后自殺,兒子趕在一周內辦完喪事,回城繼續打工。老人望著天空說道。
依靠子女養老,是一種古老而自然的觀念,認為子女養老是天經地義的事。年近50歲的趙某是某企業負責人,緊張的工作之余.他還背負著沉重的家庭負擔。雙方4個老人需要照顧,尤其是自己的父母更是離不了他。趙先生兄妹3人,一哥一姐均在外地,照顧老人的擔子自然落在他身上。
這些年.趙先生沒有過節假日.一有時間休息就趕緊從石景山區跑到東城區看望父母,平時也是隨叫隨到,送老人看病,為老人買藥。這樣下去難免影響工作,趙先生一狠心,自己要求調到下屬一分廠搞行政。
原想著是把老人送到托老所或養老院,可當他把這個想法提出來的時候,老人不答應,親屬也不答應。老父親生氣地說:“有兒有女的,讓我們去那里,虧你說得出口!”接著,收到老父親告狀電話的大兒子、大女兒都向趙先生表了態:“就你在老人身邊,可別給老趙家丟人!”趙先生直感嘆照顧老人真的是很不容易啊!
2013年9月,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引發輿論廣泛關注。2050年左右,我國老年人口總量將超過4億人,每10人中將有3個老人。僅從數字判斷,“以房養老”值得推廣。
但是“以房養老”四個普通的漢字,份量卻沉甸甸的。因為很多老人對于這種方式難以理解,認為房子是一定要留給子女的產業。不能接受的理由是:“兒子養老子,房子給兒子”是固有傳統,如果兒子不養老子,老子還要靠房子養,那養兒子干嗎?
6.一邊老齡化、高齡化、空巢化和失智化問題嚴峻,一邊缺錢、缺人、缺政策、缺體制,老有所養的發展對養老服務業提出了嚴峻挑戰。加快構建養老服務體系,進一步促進居家養老事業發展,促進養老產業健康發展,讓老年人老有所養,安度晚年,顯得迫不及待。
“我在調查中了解到,老年人特別注重家庭帶來的安全感、親情感和歸屬感。只要生活能自理,社區能提供基本的服務,絕大多數老人還是愿意在家里養老。”全國人大代表、陜西榮民集團董事長史某說。他建議,應依據國家現行居家養老相關政策,制定科學居家養老規劃,并將推進居家養老服務社會化和發展養老服務事業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建設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上來,條件比較成熟的地方應將養老機構建設、養老服務體系完善列入為民辦實事項目。
全國人大代表、陜西恒源煤電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孫某表示,各地方應因地制宜。創辦切實可行的農村養老服務模式。如福利型養老模式:由集體經濟發達的村(區)籌資統一興辦養老院,為本村需要救助的老年人,提供食宿、護理、文化娛樂服務,并負擔相應的費用;普通型養老模式:由村集體籌資或政府資助建院,管理費用由個人或子女繳納、集體補助來解決,統一負責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服務;互助養老模式:基本形式是集體建院、自愿入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務;日間照料模式:以村兩委和老年協會為依托,社會和志愿者參與的居家養老模式。
同時,應多方籌措,多渠道解決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資金。國家和省市縣各級政府對于條件成熟,老人相對集中的農村養老服務場地建設,應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
7.上世紀,德國和日本一些發達國家就已經進入了老齡化社會.到現在他們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善的養老體系。如養老院、養老公寓、社區養老、居家式養老等各種養老形式都在保障老人安享晚年。
到2050年,德國人口將降到7000多萬,一半以上的人口將超過50歲,1/3的人口超過60歲。德國的退休保險體制實行的是“轉攤法”,用目前正在工作的一代人繳納的退休保險金來支付退休人員的退休金。按照一般規律,最合理、有效的比例應該是每三個員工養活一個退休人員。
德國老年人主要有5種養老方式:第一種是居家養老.老年人在家中居住,靠社會養老金度日。第二種是機構養老。第三種是社區養老,正在成為主流。為了解決老年護理人員的短缺問題,德國政府實施了“儲存時間”制度:公民年滿18歲后,要利用公休日或節假日義務為老年公寓或老年病康復中心服務。參加老年看護的義務工作者可以累積服務時間,換取年老后享受他人為自己服務的時間。第四種方式是異地養老,包括旅游養老、度假養老、回原居住地養老等。還有一種是“以房養老”,即為了養老而購買房子,利用房租來維持自己的退休生活。
德國政府通過“四大支柱”保證了老年人養老的權益。第一支柱是社會基本養老保障,所有的工人和職員都要參加養老保險。第二支柱是私人養老金計劃,員工在崗時,由職員、企業主分別繳一部分錢。這些錢可以進行投資,獲取的收益和本金都進入雇員的個人賬戶。個人更換工作時可以帶走,但不允許提前支取。第三支柱是個人儲蓄,由個人平時存些養老錢.政府給與政策上的優惠。第四支柱是援助計劃,對老年人實施各種優惠政策。此外。還有住房基金、民間援助、針對老年人的監護法等。
與德國養老多樣化不同的是,在日本,居家養老非常受歡迎。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社區服務周到細致,相對完善,能夠讓臥床不起的老人都感到安心。
日本的特色是24小時全天候照應。在家的老人如有直接需要,可以隨時來電,政府相關部門會盡快派專業護理人員過去。除了提供24小時護理員派遣服務外,還會安排醫生護士家訪、老年日托、巡回入浴車、輪椅借貸、派送尿布等服務。
由于醫院面臨病床緊張、醫護人員不足等問題,日本政府從2000年開始實行護理保險制度,“脫離醫院,讓老人回歸社區,回歸家庭”是這項保險的目的。國民每年繳納3000日元(約合人民幣120元)就可以在65歲后接受這項保險提供的服務。臥床不起無法自理或者患有癡呆的老年人不用去醫院,就可以在家接受護理。目前,居家養老支援中心等機構已經遍布日本全國各地。
此外,“高齡福祉課”還承接為老人們改裝房子的咨詢服務。加入護理保險的老人提出請求后,會安排房屋改裝人員在房間的過道、浴室、灶臺等處安裝欄桿和把手。很多日本房屋是二層結構。對坐輪椅的老人來說上樓就成了大問題。這時,改裝人員還會根據老人的要求建造坐著輪椅就可以上臺階的特殊電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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