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化是經濟加速發展的強勁引擎,是破解城鄉二元結構,促進社會公平和共同富裕的最關鍵的手段。新型城鎮化到底應該怎么走,是今年兩會的一大熱點。
改革開放以來,城鎮化進程在我國一直如火如荼的展開,其引發的大規模人口遷徙,改變了億萬農民的命運,推動了經濟社會發展,為中國的崛起與復興作出了巨大貢獻。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產業和城鎮融合發展,促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調推進。所謂新型城鎮化,是要在對原有城鎮化經驗與教訓揚棄的基礎上,探索出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城鄉統籌、城鄉一體、產城互動、節約集約、生態宜居、和諧發展”的新型城鎮化道路。
按照國家統計局統計我國的城鎮化率已經達到了50%以上,2012年我國城鎮人口71182萬人,但是真正實際享受城鎮化制度安排的人口要遠遠低于該數據。因為,在現有體制下,我國26261萬農民工中,有16336萬人在城鎮打工,由于戶籍限制,他們既無法真正享受城鎮化成果,又被統計為城鎮人口。如果僅僅扣掉進城務工農民人口數,我國的城鎮化率就會大幅下降,這些人在很大程度上享受不到城鎮戶籍人口所能夠享受到的市民權利和公共服務。這說明我國的城鎮化的質量不高,統計數據所反映出的城市化水平是內涵不夠充實的和基礎不牢固的。
如何推進城鎮化,讓人們能在城鎮安居樂業,是百姓的期盼所在。社科院巡視員林家彬說:“提升城鎮化的質量,必須大力促進以農民工為主體的外來務工人員的市民化。” 也就是說提升城鎮化的質量核心在于如何實現“人的城鎮化 ”。
一方面,要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改革嵌入戶籍制度之中的二元制度,加快農民工市民化進程。戶籍制度構筑了兩種身份在利益上的嚴重不平等。有研究表明,戶口本上有六十余項城鄉居民不同等待遇。戶籍制度改革要分類指導,因城而異:特大城市不可能一時完全放開,但可以推進農民工在一些領域與市民同權,中等城市則應積極放開,小城市、縣城等更是可完全放開。
另一方面,要推動公共服務體制改革。增強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能力,努力使城市財力與事權相匹配。讓長期在城市務工、有穩定工作的農民工能夠享受與城市居民一樣的基本公共服務,能夠通過政府提供的政策性住房在城市定居下來。加快教育、醫療、住房等社會保障體系改革,改善城市農民工子女的就學條件,降低入學門檻,構建適合農民工特點的醫療、社會保障制度,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總之,以人為本才是新型城鎮化的實質,也是貫徹科學發展觀的核心,伴隨著兩會的熱烈召開,新型城鎮化的風帆應該借著這次兩會的春風穩步、有序、快速的步入新的航道,正像李克強總理強調的那樣:“推進城鎮化,核心是人的城鎮化,關鍵是提高城鎮化質量,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農民。要走集約、節能、生態的新路子,實現產業發展和城鎮建設融合,讓農民工逐步融入城鎮。最終實現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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