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務用車體制將迎來一場全面改革。其范圍不僅涵蓋中央黨政機關、也將延展至地方黨政機關,不僅是黨政機關,還會帶來事業單位和國企的公車改革的醞釀。
據悉,目前,中央國家機關公車改革方案已完成初稿,對地方黨政機關公車改革的指導意見也已有雛形。今年推出黨政機關公車制度改革方案已成定局,在此之后,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國有企業公車改革、公車配備管理政策等方案,亦會加速制定。
始于1994年的公車改革,在磕磕碰碰、步履蹣跚中,已摸索了20年。時至今日,推進公車改革的外部環境不同以往。中央“八項規定”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的出臺,讓公車改革峰回路轉,勢在必行。
針對公務用車改革的背景、趨勢、意義及難題,記者日前對國家發改委、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等知情人士進行了采訪,并赴武漢、昆明、溫州等多地,就地方公務車改革的多種模式的實踐,進行了實地調查。在調查中,我們了解到,此次公車改革在“頂層設計”之下的再出發,選擇從吃財政飯的黨政機關做起,從中央國家機關起步,會形成“自上而下”的破題態勢。這種整體統籌設計和推進次序,會化解此類改革地方分散推進帶來的種種尷尬。
開弓沒有回頭箭。公車改革觸動了一塊“難啃”的骨頭,意義并不止于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同時,這一“鴻篇巨著”式的手筆,其市場化、社會化的改革取向,能否同時贏得民眾和體制內各級黨政干部的認同與理解,特別是地方黨政機關車改是否會因各地情況的紛繁復雜而“一地雞毛”,這考驗著各級政府的智慧、勇氣和定力。
車改從中央國家機關破冰
“公車終于改革了!”
2014年春節剛過,多年致力于推動公車改革、兼具公務員和學者雙重身份的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感嘆良久。此前和記者交流時,葉青曾表示“我這輩子能夠看到實現公車改革,就足矣”。
讓葉青如此激動的原因,來自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第五章明確提出公車改革的方向:“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并提出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等改革方向。
“中央國家機關的公車改革將會整體啟動。”記者從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權威人士處獲悉,全國公車改革將在2014年二季度進入實質階段。
從根本上解決“車輪上的鋪張”這一難題,這次中央動真格的了。
自上而下的路徑設計
“中央部門的公車改革方案已完成了初稿,2014年將適時推出。”記者從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權威人士處獲悉,此方案由國家發改委牽頭,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國管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財政部等部門共同研究制定。
針對公車制度改革涉及面廣、利益調整大、社會關注度高,推進難度較大等問題,此次方案選擇了自上而下式的推進路徑,在“頂層設計”中,綜合考慮了各方面因素,統籌研究了總體方案和改革舉措。
記者獲悉,中央國家機關的公車改革范圍將囊括所有黨政、人大、政協和司法機關。
改革的主要措施是,保留省部級領導干部專車和機要通信、執法執勤等特殊用途的公務用車,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今后不再購置和供養一般公務用車。正部級以上領導干部按現行規定配備專車和專職司機。對副部級領導干部考慮兩種辦法:一是配備專車和專職司機;二是按老人新人劃線,現任的按現行辦法不變,新任的參加改革。
如果副部級領導干部參加改革,也有兩種辦法可以考慮:一是發放相對較高的公務交通補貼;二是配備公務用車,公務出行、上下班自己駕駛或自行雇用司機。對司局級及以下機關干部發放公務交通補貼,自行解決公務出行問題。為了改革平穩過渡,減少矛盾,考慮對離退休人員發放一定數額的補貼。
記者獲悉,方案初稿將中央國家機關車補調整幅度分成司局級、處級和科級三檔,其數額標準低于杭州、溫州等車改城市的補貼標準。目前方案正在各部委征求意見。
上述國管局人士表示,初步方案在中央國家機關內部征求意見時獲得了支持。
改舊立新:“新型公務用車制度”
公車消費一直是“三公”經費的大頭,被稱為是鋪張與浪費的一個源頭。
幾年前,葉青看到一份由三家權威部門公布的行政經費的調查報告。該報告說“全國的公車大致是230萬輛,開支在1500億元到2000億元之間”,“有一部車一年換了40個輪胎,這說明差不多每周換一個輪胎”。
葉青告訴記者,公車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購買環節存在超編制、超標準配備使用問題;使用環節“公車私用”現象嚴重;維修保養環節浪費驚人。“公車私用,一直存在三個‘三分之一’的現象,即辦公事占三分之一,領導干部及親屬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機私用占三分之一。”
事實上,公車改革的試驗已有多年歷史。中央國家機關部門中,最早實行公車改革的時間可追溯至1994年,至今已有20年歷史,地方多個省市也在過去多年進行過此項探索。
本輪公車改革的再出發,與《條例》頒發有著直接關系,受到了最高領導層的直接關注。
2012年12月中央提出“八項規定”。2013年習近平總書記專門作出批示,要求將公車整治列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范圍,進一步糾風并規范制度。
2013年11月推出的《條例》,則明確規定了公車改革的方向:創新公務交通分類提供方式,建立符合國情的新型公務用車制度。十八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敲響了深化改革的鼓聲。這一切都使得公車改革的大氣候不同于以往。
2013年11月,中紀委“曬”出了2013年以來各地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的“成績單”:截至9月30日,各省區市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共14839起,其中,違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有關規定的案件數量為4851件,占比接近1/3,居各類問題之首。
記者在調查中亦發現,地方公車改革多由紀委牽頭。“公車改革就是在‘八項規定’提出后開始提速的。”國家發改委參與方案討論的一位人士告訴記者。
此外,本輪公車改革是根治“車輪上的鋪張”。輿論還把此舉與國內汽車產業迅速發展,以及中央扶持自主品牌汽車的戰略聯系在一起。《條例》規定,公務用車將實行政府集中采購,應選用國產汽車,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
中央部門車改已有的探索
記者了解到,早在此次方案制定之前,已經有13個中央國家機關部門進行了改革試點,分別為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中編辦”)、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下簡稱“人社部”)、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宗教事務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郵政局、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國務院三峽辦”)、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13個部門雖同屬中央國家機關,但改革試點的模式、補貼力度不盡相同。
中編辦改革時間最早,為1994年。其改革模式也較為特別,即部級干部用車不變,機關一般公務用車經費以司局為單位進行額度包干,起初確定的標準是每人每年1800元,2003年調整為2000元。
其公務用車經費由司局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優先保障司局級領導干部用車,既可以乘坐出租車,也可以購買機關車隊的有償服務,如果年終有結余,則按60%的比例獎勵司局級干部。機關車隊實行有償服務,收費標準為小轎車每公里1.6元、面包車每公里3.5元。
其他12個部門均采取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的方式,保留部級領導專車及機要、外事、財務等特殊公務用車,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實行社會化、市場化購買出租車和公共交通服務。
在補貼標準方面,除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各級別干部實行同一標準外,其他部門都按職級設定補貼標準。
正司局級干部補貼最高的是國家郵政局,每月2300元;最低為環保部和人社部,每月600元。科級干部補貼最高的是國家外匯管理局和國家宗教事務局,每月600元;最低為環境保護部、審計署、交通運輸部,每月300元。
多數部門采取將補貼以現金直接發給個人的方式,環境保護部、審計署、國家宗教事務局則是部分現金發給個人,部分統籌使用。國務院三峽辦還對離退休干部發放了每月100元-200元不等的補貼。
前述國家發改委人士表示,改革試點有效地減少了公車使用成本,但也存在一些問題。
他說,比如,雖然都是使用中央財政資金,可各部之間補貼標準差距較大;多數部門只給在職人員發補貼,離退休干部有意見;各部門保留的特殊公務用車范圍不一致,有的仍保留一定數量的一般公務用車,供內部使用,這些容易造成部門間和群體間的不公平。
他談到,“上述改革試點的先行部門,都希望中央國家機關盡快統一推進改革,規范改革模式和公務交通補貼標準。”
“要推動真正有效的公車改革,就必須從中央層面開始,最高層要下這個決心。”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凱對記者說。
這一聲音也反映了地方政府的訴求。采訪中,多個地方參與車改的人士都對記者表示,公車改革自下而上,很難完成。“沒有政策依據,且單兵突進容易成為眾矢之的。”云南省昆明市公車改革方案設計者之一季志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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