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執行國家產業政策不到位、有欠缺
檢查國有企業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經濟政策與決策部署情況,一直是國有企業審計的一項重要內容。但審計中發現,企業執行國家經濟政策、產業結構調整政策不到位、有欠缺的現象時有發生。
對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南方電網”)2009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發現,2003年至2009年,廣西、貴州和廣東電網公司未嚴格執行差別電價和優惠電價政策,分別依據地方政府部門文件少收電費共計11億元。
2008年至2009年,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下稱“華能集團”)建設和收購了2個國家產業政策限制的煤制甲醇項目,截至2011年底已完成投資37.75億元。
寶鋼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寶鋼集團”)、武漢鋼鐵(集團)公司(下稱“武鋼集團”)和鞍鋼集團公司(下稱“鞍鋼集團”)的下屬企業近年來未經審批違規新建和未按規定淘汰產能的年能耗量,平均占3戶企業2010年能耗總量的17%。
今年6月20日公布的國有企業2012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亦顯示,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大唐集團所屬四川川匯水電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違規向高耗能企業低價供電,使其獲得電費優惠3016.18萬元。2012年至2013年4月底,中石油集團所屬煙臺等130家銷售分公司超過發改委最高限價銷售成品油18.38萬噸,價差總計0.36億元。
六、項目未批先建
《關于201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指出,2012年,在對53戶中央骨干企業的審計調查中發現,45個建設項目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核準就先行建設,截至2011年底實際完成投資583.37億元。
《201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顯示,項目未批先建仍然是一個突出的問題。
具體分析,國有企業項目未批先建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其一,未上報發改委、國資委等部門審核。例如,2010年,大唐集團所屬大唐國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唐國際”)計劃總投資14.23億元的河北豐寧萬勝永風電場在發改委核準前即開工建設,2011年7月才獲準。至2012年底,大唐集團7個煤化工等非主業投資項目未上報國資委審核批準,累計完成投資304.04億元。
其二,未按規定報經上級公司批準。例如,2011年6月,中石油集團所屬中石油北燃(錦州)燃氣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報經上級公司批準,即開工建設龍棲灣燃氣工程,至2013年6月已完成投資686.42萬元。
其三,未獲用地審批,未取得土地證。例如,2010年至2012年,中國兵裝所屬重慶長安兩個建設項目未取得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即開工建設,涉及投資額29.05億元。至2012年底,大唐國際投資的多倫煤化工項目所占3962.7畝土地未取得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其中耕地1736.4畝。
其四,未獲得環評批復。例如,2008年至2011年,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所屬黑龍江分公司、油脂公司承建的中央儲備糧東莞油脂庫油罐建設等6個項目,在未取得相關環境影響評價批復和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組織實施工程。2005年至2011年,中國五礦集團公司(下稱“中國五礦”)及所屬單位部分稀土項目未取得環評批復或實際產能大于取得的環評批復。
七、違規投資房地產
梳理近年來的國有企業財務收支審計結果,違規投資房地產一直是常見問題。
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2009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顯示,2007年至2009年,該集團公司所屬企業使用生產經營流動資金貸款1.62億元開發房地產項目。審計指出問題后,所屬企業已將貸款本息全部收回并用于生產經營。
國家開發投資公司2011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顯示,2005年至2006年,該公司及所屬國投洋浦港有限公司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投資別墅等項目。截至2012年5月底,累計完成投資4.44億元。
2010年1月,國務院下發的《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指出,“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要進一步規范國有大企業的房地產投資行為”。但根據今年6月20日公布的11戶國有企業2012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仍有至少5家央企因涉及違規投資房地產而被點名。其中包括:
2009年至2012年11月,中石油集團所屬撫順石化房地產綜合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超資質開發房地產項目,并用已被政府收回的土地使用權作抵押違規融資2.5億元。
2011年12月以來,大唐集團所屬大唐國際違規擴大非主業商業性房地產投資項目,至2013年7月未有實質進展。
2008年12月至2012年12月,中冶集團所屬中國二十二冶集團有限公司實施的唐山市曹妃甸論壇永久會址配套設施建設項目、中冶福建置業實施的廈門市海西國際城項目中,有違規建設的別墅類房產。
2012年,航天科工未按規定報經國資委審核,批復同意所屬單位對貴州航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增資3000萬元。
此外,審計還揭示出,2013年,中國海運所屬中海工業有限公司原總經理超出授權額度2.04億元,競拍商業地塊。
八、超標準購置公務用車
6月20日公布的11戶國有企業2012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顯示,華潤集團、大唐集團、中石油集團、中國兵裝、中國煙草等5家央企超標準購置公務用車。
其中,華潤集團制定的下屬企業公務用車標準比國資委制定的企業領導人員用車標準高。2012年70家下屬企業超國資委標準購買汽車(5座及以下)90輛,平均單價約52萬元,最高單價超過200萬元。
2012年,大唐集團所屬中國大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和大唐國際燃料公司5輛公務用車超出大唐集團規定標準。中石油集團所屬吉林銷售分公司和吉林石化分公司以租賃方式超標準配置23輛公務用車。中國兵裝所屬重慶大江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青山工業超過國家標準購置公車4輛,涉及金額188.15萬元。
2012年至2013年,中國煙草下屬單位也存在違規購置超標車輛等問題。
央企超標準購置公務車等問題,在往年的審計報告中也曾多次出現。例如,2008年至2010年,中國第二重型機械集團公司(下稱“中國二重”,現已并入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部分所屬單位購置高檔轎車。而對南方電網2009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顯示,該公司公務用車一直未明確配備的數量、檔次標準以及價格。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二重、南方電網均制定了公務用車方面的管理辦法。
九、違規炒股、理財
2007年8月,國資委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央企業投資管理的通知》,重申中央企業投資非主業性質的房地產、金融、證券和保險業等,須及時向國資委報告。
2008年6月,國資委再度發文,為央企違規投資、理財套上“緊箍咒”。根據當時發布的《中央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央企違規投資、理財造成企業資產損失將受到嚴厲懲處。但監管部門三令五申仍未攔住央企違規投資、理財的腳步,近年來屢次有央企因此在審計報告中被點名。
2007年至2008年,寶鋼集團所屬華寶投資有限公司等兩家企業的高管人員越權決策,投資股票及權證、進行“代客債務調期交易”等,造成損失4.36億元。
2009年,三峽集團在整體上市過程中,資金安排不當,導致部分貸款資金投向低收益理財產品,增加了集團整體財務費用1.21億元。
中國中鋼集團公司下屬中鋼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所屬勝融興業有限公司未按中鋼集團相關規定控制股票投資風險,截至2010年6月,該公司持有單只股票賬面浮虧5247萬元。
2011年,中國五礦所屬火炬鋅業有限公司等兩單位違規從事期貨投機交易和境外套期保值業務,其中期貨投機交易造成虧損2716.53萬元。
2011年,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1億元以上的新增理財業務均未按《中國商飛公司“三重一大”決策管理規定》報經董事會或股東會討論決定。
十、違規建高爾夫球場
在國家多次發文遏制高爾夫球場濫建之風的背景下,央企仍現身高爾夫球場建設值得關注。
審計署對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下稱“中遠集團”)2009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顯示,2007年至2009年,該集團在已知京華高爾夫球場項目用地是采取以租代征方式取得的情況下,投入11021.8萬元收購并改建高爾夫球場,每年經營虧損約700萬元。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遠集團采取措施,加大市場開發力度,努力減虧,并確定擇機退出的方案。
實際上,政府自1993年就已經開始控制高爾夫球場盲目建設。2011年,發改委、國土部等11部委聯合發文要求,所有球場一律不得占用耕地、天然林和國家級公益林地,占用的耕地和林地必須全部退出,盡快進行復耕和恢復森林植被。
但重拳出擊仍未完全遏制央企建設高爾夫球場的舉動。今年6月20日,審計署公布的對11戶國有企業2012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公告顯示,仍有兩家央企因為高爾夫球場建設方面的違規而“上榜”。
2007年12月至2012年12月,中冶集團所屬中國二十二冶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唐海金熊置業有限公司投資5.76億元、租地1640畝違規建設錦標級18洞高爾夫球場及配套設施。2007年12月至2011年7月,中冶集團所屬中冶建筑研究總院有限公司下屬中冶置業(福建)有限公司投資8488萬元、占用農業用地860畝建設高爾夫球場。
此外,至2012年底,中國煙草所屬紅塔煙草和云南紅河投資有限公司2008年至2010年投資6.81億元建成的高爾夫球場仍未按規定清理處置,上述高爾夫球場共占地1728.45畝。
除了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審計還揭示出,2012年,華潤集團及部分所屬單位公款列支高爾夫球消費支出211萬元。(記者 姚冬琴)
公務員行測題庫【手機題庫下載】丨搜索公眾微信號"考試吧公務員"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