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分析]
一方面,我國GDP總量已經名列世界第二,在此情況下,經濟增長的規模和速度繼續擴大的空間已經不斷在縮小,基于資源和環境投入的粗放式經濟增長模式也已經走到了盡頭,為了使國家發展水平得到更大的提升,有必要盡快轉變經濟增長模式,向集約型的方向過渡,這不僅是生態環境保護的需要,也是經濟轉型和發展的自身需求。
另一方面,在舉國上下大力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進程中,生態文明的觀念正在日益深入人心。然而,一些地方政府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重經濟、輕生態的觀念,以毀壞綠水青山、犧牲藍天白云的代價換取GDP一時的增加。這些情況表明,牢固樹立并切實踐行生態文明的理念,依然是任重而道遠。
保護生態環境,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事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離不開經濟的繁榮、政治的民主、社會的和諧、精神的文明,更離不開良好的生態環境。隨著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們由奔小康到要健康,對茂密的樹林、干凈的河水、清新的空氣、安全的食品、優美的環境等要求越來越高。尤其是森林和樹木,在建設生態文明和發展低碳經濟的新形勢下,地位越來越重要,作用越來越突出,依法保護的任務也越來越繁重。
[具體表現]
當前,我國環境狀況總體惡化的趨勢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環境矛盾凸顯,壓力繼續加大,主要表現在:
一,一些重點流域、海域水污染嚴重,部分區域和城市大氣灰霾現象突出,許多地區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過環境容量。
二,農村環境污染加劇,重金屬、化學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以及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顯現。
三,部分地區生態損害嚴重,生態系統功能退化,生態環境比較脆弱。
四,核與輻射安全風險增加。
五,人民群眾環境訴求不斷提高,突發環境事件的數量居高不下,環境問題已成為威脅人體健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六,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全球性環境問題的壓力不斷加大。
七,環境保護法制尚不完善,投入仍然不足,執法力量薄弱,監管能力相對滯后。
同時,隨著人口總量持續增長,工業化、城鎮化快速推進,能源消費總量不斷上升,污染物產生量將繼續增加,經濟增長的環境約束日趨強化。
[我國環境形勢嚴峻的原因]
一是唯GDP的政績觀尚未得到根本扭轉。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經濟增長,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甚至不惜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增長,環境保護仍處于經濟社會發展的薄弱環節。
二是經濟發展和城鎮化建設進程中的環境壓力日趨強化。我國粗放工業模式尚未根本改變,產業結構重型化特征明顯。我國已成為世界上能源、鋼鐵、水泥等消耗量最大的國家之一,主要礦產資源對外依存度逐年提高。消費結構快速升級,不可持續的消費行為日益盛行。如果不提高城鎮化的質量,勢必帶來更大的環境壓力和生態風險。
三是經濟全球化帶來的環境壓力進一步加大。我國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國際社會要求我國承擔更多環境責任的壓力日益加大。我國對外產品出口承擔了巨大的生態環境逆差。
四是環境管理體制不順、能力支撐不足和法制不健全問題比較突出。一些制約環保事業發展的體制問題依然存在,環保隊伍薄弱的狀況尚未根本改變,環保監管力量與日益繁重的環保任務越來越不適應。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需加修訂,“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問題長期沒有得到解決。
[基本原則]
科學發展,強化保護。堅持科學發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礎,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促進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
環保惠民,促進和諧。堅持以人為本,將喝上干凈水、呼吸清潔空氣、吃上放心食物等擺上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切實解決關系民生的突出環境問題。逐步實現環境保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堅持從源頭預防,把環境保護貫穿于規劃、建設、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提高治污設施建設和運行水平,加強生態保護與修復。
全面推進,重點突破。堅持將解決全局性、普遍性環境問題與集中力量解決重點流域、區域、行業環境問題相結合,建立與我國國情相適應的環境保護戰略體系、全面高效的污染防治體系、健全的環境質量評價體系、完善的環境保護法規政策和科技標準體系、完備的環境管理和執法監督體系、全民參與的社會行動體系。
分類指導,分級管理。堅持因地制宜,在不同地區和行業實施有差別的環境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采取更加積極的環境保護措施。健全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單位負責的環境監管體制,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政府引導,協力推進。堅持政府引導,明確企業主體責任,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加強環境信息公開和輿論監督,動員全社會參與環境保護。探索以市場化手段推進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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