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查詢、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和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可登陸廣西人事考試網的“2012年廣西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網上報名系統”(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按照《2012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報考指南》規定的操作步驟,進行報考。
1.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在網上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后,提交報考申請。待資格審查通過后,上傳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重復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理解職位資格等相關要求,并填寫誠信承諾書。報名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無論在招考過程中的任何環節,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報名時間: 2012年8月8日8︰00—8月15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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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筆試開考比例
原則上,計劃錄取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達到1∶3的職位方可開考。8月15日截止報名、17日截止資格審查后,對于無人報考或通過減少計劃錄取人數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將取消招錄培養計劃,并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在廣西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對于少數民族地區或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其他達不到1∶3比例需要開考的特殊職位,由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司法廳(以下簡稱“自治區政法機關”)提出申請,按照管理權限,經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開考。
3.網上改報職位
2012年8月8日8:00—8月15日24:00,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直接在網上改報其他職位;2012年8月16日8:00—8月17日24:00,為招錄機關資格審查時間,報考人員不得報名、不得改報職位;8月21日8:00—8月22日18:00,對通過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但所報考職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人員,可在接到招錄機關通知后,在網上改報職位。
4.網上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自治區政法機關(公安系統由市級公安機關負責)(詳見附件2)負責。資格審查機關依據本公告規定的職位資格條件和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的信息(網上資格審查期間,報考人員不需寄送任何報考申請的紙質材料),及時進行資格審查,并在報考人員報名次日起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8月21日8:00—8月22日18:00改報職位的人員,應在當日提出審查意見。
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須對報考者說明原因。招考職位要求的學歷、生(兵)源地、常住戶口、語言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負責資格審查的政法機關解釋。
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在“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也不能再進行網上資料的修改。
資格審查及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時間:2012年8月 8日8︰00—8月17日18︰00,8月21日8:00—8月22日18:00。
更多詳情,請查看《2012廣西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