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教育部、財政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意見》,并由中央組織部負責人進一步解答了有關問題。
數量:三年后一半以上行政村都有
問:大學生村官工作的總體目標規劃是什么?
答:到2015年,全國一半以上行政村配備大學生村官。經過3至5年努力,平均每個鄉鎮有2名左右大學生村官擔任村“兩委”正職尤其是村黨組織書記,逐步實現1/3以上行政村有大學生村官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干部;每個鄉鎮至少有1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有大學生村官工作經歷,每個縣(市、區)至少有3至5名部門領導班子成員有大學生村官工作經歷。
身份:不是公務員比照其管理、考核
問:對規范崗位管理和選聘工作有哪些規定?
答:大學生村官崗位性質為“村級組織特設崗位”,是國家開展的選派項目,其工作、生活補助和享受保障待遇應繳納的相關費用等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大學生村官系非公務員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務員的有關規定進行,由縣(市、區)委組織部牽頭負責、鄉鎮黨委直接管理、村黨組織協助實施,由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與大學生村官簽訂聘任合同。
選聘堅持中共黨員、優秀學生干部和回原籍優先的原則,注重選聘重點高校、基層急需專業畢業生,引導和鼓勵到農村特別是中西部地區和貧困、邊遠地區任職。
任職:要在村工作不得借用到縣里
問:對任職和培養方面有哪些規定?
答:要及時給大學生村官交任務、壓擔子,引導和幫助大學生村官切實履行職責,在實踐鍛煉中成長成才;考核稱職、符合任職條件的大學生村官到村工作一年以后,原則上應擔任村“兩委”委員或以上職務并明確分工;嚴格在村工作紀律,縣直及以上部門不得借用。經縣級組織部門批準同意,可以有計劃地組織大學生村官參加縣、鄉鎮的集中性工作和到信訪、綜治等崗位鍛煉。
實行工作實績和群眾滿意度量化積分考核,考核結果與續聘、獎懲、培養、使用掛鉤。
離崗大學生村官自主擇業前可免費托管人事檔案、免費參加一期職業培訓,3年內繼續享受大學生村官創業扶持、報考研究生加分等優惠政策。
獎勵:西部地區每年人均補助2萬元
問:在薪酬、晉升等方面有哪些新的政策?
答:新聘任大學生村官補貼標準比照鄉鎮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并隨之同步提高。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為西部地區大學生村官人均每年2萬元,中部地區人均每年1.5萬元,東部地區人均每年0.8萬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承擔。
激勵優秀大學生村官扎根農村干事創業,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的大學生村官,保留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同時可享受同級村干部補貼。經過3至5年,面向大學生村官定向考錄公務員的比例一般應達到當年公務員錄用計劃的15%左右,其中定向考錄鄉鎮公務員的比例一般應達到30%;除實行職業資格準入和專業限制的崗位之外,達到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數量的30%左右。
經過1年至2年,面向大學生村官錄用選調生的比例一般應達到當年選調生錄用計劃的70%以上,逐步實現選調生工作與大學生村官工作并軌。
優秀大學生村官可通過公開選拔、換屆選舉等途徑擔任鄉科級領導干部,其中特別優秀的,可以破格提拔。
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人文社科類專業加15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