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2年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干警公告
一、考錄人數、范圍、程序和條件
為加強我省基層政法機關隊伍建設,完善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根據中央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我省的工作部署,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青海省教育廳、青海省公務員局決定,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中招錄基層政法機關職位39名(海南州31名、果洛州8名),其中,法院系統4名、公安系統30名、司法行政系統5名。培養層次為:專科教育職位30名;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的本科教育職位 9名。招錄職位及有關情況請登陸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信息網站(www.qhpta.com),詳見《青海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考錄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測試(報考公安職位的需進行體能測試、報考藏漢雙語職位的需進行藏語言能力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入學培養的程序進行。
報考者必須具備公務員錄用的基本條件,符合教育部規定的相應學歷學位教育考試的招生條件;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需符合人民警察招錄條件,詳見《青海省2012年公安機關定向招錄培養人民警察簡章》,達不到條件要求的不予報名,資格審查將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標準者,隨時取消其資格。
(一)專科教育
專科教育職位招錄對象:根據有關規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招錄專科教育起點的試點班,必須是本省生源、本省院校畢業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公安職位的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82年8月1日之后出生),適應高海拔地區工作。
(二)本科教育
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的本科教育職位招錄對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招錄的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的本科教育的試點班,必須是本省生源、本省院校畢業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8月1日之后出生),適應高海拔地區工作。
報考藏漢雙語試點班的,應具備運用相應民族語言的能力。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后報考試點班的,教育考試筆試總成績加1O分。對少數民族考生,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加5分。
每個職位報考人數不滿5人形不成競爭的,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每個職位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按青人社廳發〔2012〕26號文件執行(詳見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信息網)。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考錄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網上繳費和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報名時間為2012年8月24日—30日。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上報名操作步驟,認真按照操作步驟完成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不能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
筆試結束后,每個職位進入前3名的考生,需向海南州或果洛州的組織、人事部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相關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進行資格復審,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考錄資格。已經在各級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本次考錄不得報考。
三、筆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1、內容: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教育考試科目由教育部根據國家統一高等院校入學考試模式,結合試點班特點按層次確定,報考專科教育職位的考生需參加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教育職位的考生需參加民法學的考試。
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
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筆試總成績占錄取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錄取總成績的40%。
報考公安職位的考生,在面試前,由省公安廳負責組織體能測試,體能測試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空缺的面試名額,按所在職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參加體能測試。報考藏漢雙語試點班的考生,在面試前,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藏語言能力測試,藏語言能力測試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空缺的面試名額,按所在職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參加藏語言能力測試。
報考專科和本科教育職位的體檢、考察人選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按該職位的總成績由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2、時間、地點。筆試的時間為2012年9月15日至9月16日。
9月15日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4:00——16:30 申論
9月16日 9:00——11:30 文化綜合(專科教育)
民法學(本科教育)
考試日期和地點及科目以準考證為準。
本次考試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由相關部門認可的與公務員錄用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都屬誤導報考人員,請廣大考生切勿上當受騙。
青海省教育廳聯系電話:0971--6303983
青海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和職位管理處聯系電話:0971-6310187
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聯系電話:0971—6139342
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青海省教育廳
青海省公務員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青海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培養計劃表 | |||||
單 位 |
人數 |
培養院校 |
專 業 |
培養層次 | |
海南州(31人) |
共和縣 人民法院 |
1 |
青海民族 大學 |
法院業務方向 (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藏漢雙語班) |
雙語專升本 |
共和縣 公安局 |
6 |
青海警官 職業學院 |
公安業務方向 (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藏漢雙語班) |
專科 | |
4 |
青海警官 職業學院 |
公安業務方向 (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 |
專科 | ||
貴德縣 公安局 |
2 |
青海警官 職業學院 |
公安業務方向 (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藏漢雙語班) |
專科 | |
3 |
青海警官 職業學院 |
公安業務方向 (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 |
專科 | ||
同德縣 公安局 |
5 |
青海警官 職業學院 |
公安業務方向 (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藏漢雙語班) |
專科 | |
貴南縣 公安局 |
5 |
青海警官 職業學院 |
公安業務方向 (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藏漢雙語班) |
專科 | |
5 |
青海警官 職業學院 |
公安業務方向 (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 |
專科 | ||
果洛州(8人) |
瑪沁縣 法院 |
2 |
青海民族 大學 |
法院業務方向 (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藏漢雙語班) |
雙語專升本 |
久治縣 法院 |
1 |
青海民族 大學 |
法院業務方向 (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藏漢雙語班) |
雙語專升本 | |
瑪沁縣 司法局 |
1 |
四川司法 警官職業 學院 |
司法行政方向, 法律事務(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 |
本科 | |
達日縣 司法局 |
2 |
四川司法 警官職業 學院 |
司法行政方向 ,法律事務(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 |
本科 | |
久治縣 司法局 |
2 |
四川司法 警官職業 學院 |
司法行政方向, 法律事務(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 |
本科 | |
合計 |
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