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2012年度以來曾被貴州省內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招錄的公務員(工作人員)(以招錄年度計算,如參加2012年招錄的公務員,2013年辦理錄用手續的,招錄年度為2012年)。
3.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5年9月“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未滿的。
4.截止2015年8月仍服現役的軍人。
5.截止2015年8月27日仍在讀的全日制非2015屆畢業生。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7.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8.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
9.錄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需回避情形的職位)。
10.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3年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11.不符合招錄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2.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人民警察的。
七、招錄程序
(一)發布招錄公告
本次招錄的政策和有關內容(如定向單位名稱、培養計劃、培養院校、培養專業、培養層次、招錄對象等)由貴州省政法干警招錄辦公室通過“貴州省委組織部網”(www.gzzzb.gov.cn)、“貴州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貴州省公務員局網”(www.gzrs.gov.cn)統一面向社會發布。
(二)報名、網上資格初審及加分
1.報名
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報考人員進入“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可在2015年8月27日9:00至8月30日16: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招錄公告》并簽署網上報名誠信報考承諾書。如實填寫《貴州省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網上報名暨加分信息表》(以下簡稱《網上報名暨加分信息表》,附件2),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名申請提交被接受后,系統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應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是否符合所選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報名期間,每日16:00后,將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職位招錄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以繳費人數為準),供報名人員參考。特別提醒:報名過程中若職位繳費人數與招錄計劃數比例超過30:1,系統會自動提示。報名結束后,于2015年9月中旬公布全省報名總人數和每個職位報名人數。
2.網上資格初審
網上資格初審時間為2015年8月27日9:00至9月2日12:00。
(1)資格初審在省政法干警招錄辦統一組織下,由各招錄單位的省級主管部門負責實施。各招錄單位對已經提交的報名申請必須在48小時內審核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招錄單位對照《招錄公告》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的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初審。
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詳細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8月30日16: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報名申請。
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節的,在資格初審期間由招錄單位的省級主管部門和報考人員提出申請,經省政法干警招錄辦審核同意后,由考務部門進行改報。報名結束后仍未改報的,取消考試資格。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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