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說
1.)小說是以塑造人物形象為中心,通過完整的故事情節和具體的環境描寫,展示人物的思想情感和性格特征,從而廣泛而深刻地反映社會生活的一種文學體裁。 根據篇幅的長短,小說分為長篇、短篇和中篇。 長篇小說描寫錯綜復雜的事件和眾多的人物,借以反映比較廣闊的社會歷史畫面;短篇小說描寫人物較少,故事情節比較單純,集中反映社會生活的一個場面或一件事情,以突出刻畫一兩個人物的性格;中篇小說介乎以上兩者之間,描寫若干人物和不太復雜的故事情節,比短篇有深度和廣度,而生活容量又不及長篇。還有一種微型小說(或稱“小小說”),一般只有一千字左右,可看作是短篇小說的一支。 按照內容的不同,小說可分為言情小說、歷史小說、科幻小說、武俠小說、譴責小說、心理小說等。 按照體例格式,則可分為書信體小說、日記小說、章回體小說、系列小說等。
2).情節、人物和環境是小說的三個要素。 故事情節是小說的第一要素,情節是人物性格發展的歷史,是展現人物性格、行為、思想、感情和心理狀態的重要手段。 小說的情節,首先要完整,從故事開端、發展、高潮到結局,要求有完整的情節。其次要緊湊,即做到簡練而不冗繁、集中而不分散,主線鮮明,可有適當的跳躍卻并不中斷。第三要新穎,即不落俗套,這樣可以避免讀者“看了開頭就知道結尾”的乏味感。為了使小說引人入勝,情節應生動曲折;同時,小說運用細節描寫,它是使情節豐富的重要手段。 小說在故事情節的展開中,應該通過對人物外貌、行為和心理狀態的直接描寫,再現活生生的鮮明個性。塑造人物是小說的重要任務。小說的人物是虛構的,是作者把現實生活中不同原型的某些特征加以糅合熔鑄而成的,因此,小說所刻畫的人物,被稱為“典型形象”或“典型性格”。 小說塑造人物大抵有兩類:一類是以生活中的某一個人作為原型,在此基礎上加工,但創作時并不受真人真事限制;另一類是用生活中大量同類人的特征揉合而成。正如魯迅所說的“人物模特兒也一樣,沒有專用過一個人,往往嘴在浙江,臉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個拼湊起來的腳色”。(《我怎樣做起小說來》) 環境是小說第三個要素。環境描寫包括歷史背景、時代氣氛、人物關系、人情風俗以及自然景物等方面。小說人物總是生活于特定環境,環境總是為特定人物服務的。環境和人物相互作用,相互影響。首先,環境創造人物。環境不僅僅是人物生存的場所,還為人物活動提供了動因。其次,人物也創造了環境。人物處于一定的社會環境中,同時又通過自己的實踐活動改造環境。環境包括社會環境和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對人物性格的形成和發展有著重要作用。
3.小說描寫人物的手法主要有肖像描寫、語言描寫、行動描寫、心理描寫、細節描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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