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教師職業的性質與特點 |
第 2 頁:教師職業專業化的條件 |
第 3 頁:教師的人格特征 |
第二節 教師
一、教師職業的性質與特點
(一)教師職業的性質
教師是人們日常生活中頻繁涉及到的一個概念,但對于這一概念的界定,人們理解的角度卻差異甚大。如從教師功能及作用的角度對教師概念做出界定,“師者,教人以遭者之稱也”,“師者,所以傳道、受(授)業、解惑也”。從教師應有的品質的角度對教師概念做出界定,“智如泉源,行可以為儀表者,人之師也”。這些界定僅僅從某一方面反映了教師的特征,但要全面理解教師這一概念,必須把教師作為一個集合體,從其職業的特性、扮演的社會角色、承擔的社會職責及與活動對象的關系等方面進行考查。
我國1993年10月31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一章第三條對教師概念進行了全面、科學的界定: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第一次從法律上確認了教師的社會地位的專業性。
1.教師職業是一種專門職業,教師是專業人員
職業是依據人們參加社會勞動的性質與形式而劃分的社會勞動集團,“是指一個人在社會中所從事的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工作”,“是需要大量知識、經過政府認可的行業”,“是一種建立在廣博的知識和專業化訓練基礎之上的服務社會的行業”。教師職業亦是社會發展的產物,“是指人們終身或較長時期所從事的并以此為主要生活資料來源的教育、教學事務”,而教師便是從事這樣一種職業的人。一般認為,凡是受社會的委托,履行教育教學職責,培養社會建設者,提高國民素質的專業人員都可稱為教師。社會學者常常把職業劃分為專門職業與普通職業,教師職業屬于專門職業,教師是從事教育教學等專門職業活動的專業人員。1966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關于教師地位的建議》中提出,教師是專業人員,而且應該把教師工作視為專門職業,認為它是一種要求教師具備經過嚴格訓練而持續不斷的研究才能獲得并維持專業知識及專門技能的職業。
由此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教師職業屬于一種專業,教師是正在發展并逐漸走向完善與成熟的專業人員,這是教師職業的基本性質。1986年6月21日,我國國家統計局和國家標準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職業分類與代碼》中,將所有職業分為8大類、63個分類和303個小類,其中,各級各類教師被列入了“專業技術人員”這一類別。
2.教師是教育者,教師職業是促進個體社會化的職業
“教育者”一詞,具有廣義與狹義之說。廣義的理解是:“凡是在教育活動中承擔教的責任(包括直接承擔者或間接承擔者)和施加教育影響的人都是教育者。”狹義的理解是,確定以教書育人為專門職責的人,意即學校教師。教書,即受教育者在教育者的指導下,學習掌握書本知識,認識客觀世界;育人,則是使人發生良好的變化或發展,其本質是有計劃地使具有各種潛能的人成為真善美統一、和諧發展的人。專業教師以學校這個專門培養人的場所進行專門培養人的工作,以此作為區別于其他教育者的根本特征。
個體從自然人發展成社會人,是在學習、接受人類經驗,消化、吸收人類文化的社會化過程中逐步實現的。人類早期社會教化的主要承擔者是部落、氏族首領和經驗豐富
的長者,隨著社會的發展,產生了專門以教化年輕一代成為合格成員為已任的勞動集團——教師。在個體社會化過程中承擔教化任務的是教師,他們根據一定社會要求向年青一代傳授人類長期積累的知識經驗,規范他們的行為品格,塑造他們的價值觀念,引導他們把外在的社會要求內化為個體的素質,實現個體的社會化。因此,教師是教育活動的主體,只要教育活動存在,教師的主導作用就必然存在。
我國教師承擔著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從事的是培養人的事業。教師整體素質的高低,決定著教育的前進方向,建設一支高水平的教師隊伍,是實施素質教育、培養全面發展的人才的根本保證。
2.教師職業的特點
不同職業的性質,使不同職業所扮演的角色、承擔的職責都表現出不同的特點。教師職業的屬性除表現在性質和特點與其他職業不同外,還表現在職業角色的不同。教師職業的最大特點在于職業角色的多樣化。角色是個人在一定的社會規范中履行一定社會職責的行為模式。每個人在社會中同時扮演許多角色,但職業角色是相對單一的,而教師這一職業卻具有多種角色的特點。一般說來,教師的職業角色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傳道者角色
教師負有傳遞社會傳統道德、價值觀念的使命,“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在現代社會,雖然道德觀、價值觀呈現出多元化特點,但教育、教師的道德觀、價值觀總是代表著居于社會主導地位的道德觀、價值觀,并用這種觀念引導學生。除了社會一般道德、價值觀外,教師對學生的“做人之道”、“為業之道”、“治學之道”等也有引導和示范的責任。
(2)授業、解惑者角色
教師是社會各行各業建設人才的培養者,他們在掌握了人類經過長期的社會實踐活動所獲得的知識經驗、技能的基礎上,對其精心加工整理,然后以特定的方式傳授給年青一代,并通過自身的行動、言論潛移默化地引導學生,啟發他們的智慧,幫助他們解除學習中的困惑,形成一定的知識結構和技能技巧,在短時期內掌握人類長期積累的基本的知識與技能,促進他們的個性全面發展,成為社會有用的建設者。
(3)示范者角色
教師的言行是學生學習和模仿的榜樣。夸美紐斯曾說過,教師的職責是用自己的榜樣教育學生。學生具有向師性的特點,教師的言論行為、為人處世的態度會對學生具有耳濡目染、潛移默化的作用。
(4)管理者角色
教師是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組織者和管理者,需要肩負起教育教學管理的職責,包括確定目標、建立班集體、制定和貫徹規章制度、維持班級紀律、組織班級活動、協調人際關系等等,并對教育教學活動進行控制、檢查和評價。但教師管理的主要對象是活生生的人,是具有能動性、自主性、個性的學生。因此,要給予學生更多的責任和自主,要創造一種和諧、民主、進取的集體環境,以激發學生的主動性,使學生自覺地接受管理,加強自我管理,并積極參與民主管理。同時,要防止“放任自流”和“強迫命令”兩種錯誤傾向。
(5)朋友角色
教師往往被學生視為自己的“父母”或朋友,是兒童繼父母之后所遇到的另一個社會權威,小學低年級的學生傾向于把教師看做是父母的化身,對教師的態度類似于對父母的態度。高年級學生則往往愿意把教師當做他們的朋友,也期望教師能把他們當做朋友看待,希望得到教師在學習、生活、人生等多方面的指導,希望教師能與他們一起分擔痛苦與憂傷、分享歡樂與幸福。
(6)研究者角色
教師的工作對象是充滿生命力的、千差萬別的活的個體,傳授的內容是不斷發展變化著的人文、科學知識,這就決定了教師要以一種變化發展的態度來對待自己的工作對象、工作內容,要不斷學習、不斷反思、不斷創新。所以,教師不能千篇一律地機械地進行教育,而是要不斷研究自己的工作,靈活機智創造性地開展教書育人工作。教師應該積極地參與教學研究、教學實驗與改革,不斷地提高自身的教育理論水平和教育質量。
教師職業的這些角色特點,決定了教師職業的重要意義和重大責任,決定了對教師的高素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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